营运单位
核动力厂主管部门
核动力厂设计单位
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
第1题:
除设计基准外,设计中还必须考虑核动力厂在特定的超设计基准事故包括选定的严重事故中的行为。这些评价所使用的假设和方法可以()为基础。
第2题:
设计基准必须规定核动力厂的必备能力,以适应在规定的()要求范围内所确定的运行状态和设计基准事故。
第3题:
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可以分为()。
第4题:
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在()时,必须对运行限值和条件进行修改。
第5题:
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必须根据()对运行限值和条件进行复审。
第6题:
核动力厂的设计,必须使运行工况期间的照射量不超过为厂区人员和公众规定的个人剂量当量限值,该值由相应的()来确定。
第7题:
核动力厂设计管理必须保证采用合适的(),使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活度和体积保持尽可能地小。
第8题:
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必须根据经验的积累、技术和安全的发展以及核动力厂的变更对运行限值和条件进行()。
第9题:
在役检查大纲必须考虑运行限值和条件以及其他适用的核安全管理要求,并且还必须根据运行经验进行重新评价。
第10题:
运行限值和条件必须反映最终设计,并必须在核动力厂()经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评价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