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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王先生家里刚装修房子不久,积蓄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上初中的儿子因学习急需一台电脑,电脑大概1万元,王先生准备申请银行贷款1万元,银行贷款利率为7.83%。如果王先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为1年,每月还款()元。A 833B 855C 869D 912

题目
单选题
王先生家里刚装修房子不久,积蓄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上初中的儿子因学习急需一台电脑,电脑大概1万元,王先生准备申请银行贷款1万元,银行贷款利率为7.83%。如果王先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为1年,每月还款()元。
A

833

B

855

C

869

D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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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先生育有两子,2005年长子结婚,与自己同住。2006年王先生投资股票,获益颇丰,花40万元分别以两个儿子的名义买两套一室一厅住房。一套给长子夫妇居住,另一套给次子用于结婚。2007年年初,次子结婚。2008年年初,两个儿子先后离婚。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

A.长子和次子的房子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B.长子和次子的房子均属个人财产

C.长子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次子的房子属个人财产

D.长子的房子属个人财产,次子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C
解析: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2题: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前女友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了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 2万元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了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共有、质权
讲解:根据《物权法》第103条的规定,本题中,甲、乙对电脑的共有为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处分权,故甲就其应有份额设定质押有效。甲未经乙同意,将乙之份额也设定质押的,依《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丙依善意取得乙之份额的质权,故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丙取得电脑的质权后,在甲无力还款时,丙出卖电脑即为行使质权的行为,故丁经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系通过合同取得,而非善意取得,故CD选项错误。

第3题:

接上题,如果王先生的父母在儿子结婚登记后旅行前,赠给王先生一套房子用于结婚,则有权分配该房产的是( )。

A.赵女士

B.王先生的父母

C.王先生的兄弟姐妹

D.赵女士、王先生的父母


正确答案:D

第4题:

王先生和刘女士的儿子正在上初中,儿子的教育主要由刘女士负责。随着儿子学习知识难度的加深,仅高中毕业的刘女士觉得对儿子的功课辅导越来越力不从心;随着儿子进入青春期,刘女士与儿子的互动也越来越差。刘女士为此很苦恼,向社会工作者小丽求助。依据性别视角的妇女社会工作理念,小丽应提供的帮助是(  )。(2016)

A.提高刘女士的文化素养
B.教授刘女士与儿子沟通的技巧
C.促进王先生与儿子的沟通互动
D.唤醒王先生对儿子的负疚感

答案:C
解析:

第5题: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前女友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了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了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共有、质权
讲解:根据《物权法》第103条的规定,本题中,甲、乙对电脑的共有为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处分权,故甲就其应有份额设定质押有效。甲未经乙同意,将乙之份额也设定质押的,依《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丙依善意取得乙之份额的质权,故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丙取得电脑的质权后,在甲无力还款时,丙出卖电脑即为行使质权的行为,故丁经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系通过合同取得,而非善意取得,故CD选项错误。

第6题:

2002年1月王先生购入某债券,在随后的一年中,市场利率持续大幅上升。2003年1月王先生因急需现金将持有的债券以市场价格出售,则王先生为此将()。

A:获得收益
B:蒙受损失
C:无收益也无损失
D:无法确定

答案:B
解析:
市场利率上升,债券价格下降,此时的市场价格将低于其购买时的债券价格,王先生将蒙受损失。

第7题: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前女友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了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了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03条的规定,本题中,甲、乙对电脑的共有为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对其应有份额享有处分权,故甲就其应有份额设定质押有效。甲未经乙同意,将乙之份额也设定质押的,依《担保法解释》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丙依善意取得乙之份额的质权,故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丙取得电脑的质权后,在甲无力还款时,丙出卖电脑即为行使质权的行为,故丁经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系通过合同取得,而非善意取得,故CD选项错误。

第8题:

如果王先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己经还款30期后,由于对单位有突出贡献,得到了额外的奖金10万元。王先生准备提前还贷,此时王先生已经支付了利息( )元。

A.50184.8

B.57641.8

C.44140.4

D.35859.6l


正确答案:B

第9题:

接上题,如果王先生的父母在儿子结婚登记后旅行前,赠给王先生一套房子用于结婚,则有权分配该房产的是()。

A:赵女士
B:王先生的父母
C:王先生的兄弟姐妹
D:赵女士、王先生的父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0题:

王先生家里刚装修房子不久,积蓄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上初中的儿子因学习急需一台电脑,电脑大概1万元,王先生准备申请银行贷款1万元,银行贷款利率为7.83%。如果王先生选择在建设银行进行贷款,他的最低贷款期限为()年。

  • A、0.5
  • B、1
  • C、1.5
  • D、2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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