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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史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经理,董某是其外聘的企业经理,董某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企业生产资料的占有,下列说法不对的是( )。A 董某以史某的名义来管理生产资料B 董某为史某的利益占有管理生产资料C 董某对生产资料是一种独立的所有D 董某对企业生产资料的占有同史某对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效果是一样的

题目
单选题
史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经理,董某是其外聘的企业经理,董某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企业生产资料的占有,下列说法不对的是( )。
A

董某以史某的名义来管理生产资料

B

董某为史某的利益占有管理生产资料

C

董某对生产资料是一种独立的所有

D

董某对企业生产资料的占有同史某对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效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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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徐某因出国学习时间较长,处于安全考虑将珍藏的一批字画交朋友董某代为保管,董某将字画放于地下储藏室。一日,董某楼上一户人家浴室水管爆裂,水流至董某家,致须徐某的字画严重受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某具有过失,应负全部赔偿

B.董某具有过失,应给予适当赔偿

C.此事对董某而言属于不可抗力,董某不应赔偿

D董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不应赔偿


参考答案:B

第2题:

张某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B:张某可以委托其妻管理企业事务
C:张某的儿子虽然是17岁的中学生,但是经营能力很强,张某可以委托其子管理部分企业事务
D:张某可以聘用检察官陈某为企业总经理

答案: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根据该条规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所以A选项正确。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该条并未要求一定要委托或者聘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BC选项都正确。《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根据该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企业的职务,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3题:

某市原市委书记董某喜欢喝高档红酒,嗜好野味,吃饭或宵夜时,通常会特意安排一些野味,经常在高档会所玩到凌晨两三点,吃过的有穿山甲、焖蛇、金钱龟、东青斑、金枪鱼,等等。所有这些消费都是由企业老板买单。此外,他还频频出入私人会所。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董某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B.董某违反了生活纪律

C.董某违反了廉洁纪律

D.对董某的行为应合并处理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董某赌博、招摇撞骗案


董某(49岁),系无业人员,整日游手好闲,四处滋事。


【问题】、


1.董某在方某的地下赌场帮忙,两人多次合谋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某日,参赌者赵某识破了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董某和方某百般抵赖,不肯退还,并将赵某打成重伤。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2.董某在“好哥们”郑某的怂恿下身穿警服,冒充民警去发廊“扫黄”,让发廊老板给自己2万元好处费,否则就把小姐抓去警局,老板诚惶诚恐,立即照办。其间董某发现一小姐脖子上带着金项链,伸手要拿,小姐不肯,董某便拿出玩具手枪相威胁,小姐只好将金项链奉上。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该如何处罚?


3.董某经常与妻子吵架,某次争吵时居然用菜刀将妻子砍倒在地,鲜血横流,董某见状心生悔意,连忙叫车将妻子送往医院,此时恰逢下班高峰期,车在路上堵了一个小时,送到医院后,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说,若早送来半小时,其妻就无性命危险。董某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董某的行为与妻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因堵车的介入而中断?


4.董某经人介绍认识刘某,并了解其在北京组织妇女卖淫,刘某让董某给自己帮忙,董某表示同意,先后帮刘某运送20多个小姐上京卖淫,董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5.某日,董某在运送小姐的途中,与一司机发生摩擦,该司机对董某言语挑衅,董某气愤不过,两人便在限速70公里的道路上加速至100多公里飙车,最后两车同时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奔驰车,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


6.杨某被骗至北京卖淫,不肯就范,董某便对其动手动脚,意图强奸,杨某奋力挣扎,抄起身旁的花瓶将董某砸死,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董某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应该数罪并罚。


2.董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应该数罪并罚。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该从重处罚。


3.董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其先行行为与其妻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堵车而中断。


4.董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5.董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6.杨某的行为是特殊防卫,不构成犯罪。


要掌握《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此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是《刑法》第358条规定的单独的实行行为,单独成罪,而非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第5题:

共用题干

夏某与董某系邻居,一日夏某将独自在家的董某之女(4岁)拐骗到远郊游玩,并用报纸上剪下的字拼成恐吓信寄给董某,称其女被绑架,让董某将10万元钱放在某处的垃圾箱里赎人。此事被夏某的同事马某暗中看在眼里,于是马某不动声色地跟踪被害人董某,在看到董某将赎金放好后,即刻席卷而去。当夏某到放赎金的地方取钱时没有看到钱,以为董某报警,害怕事情败露,即将董某之女杀害。则对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夏某构成绑架罪
B: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
C:马某构成盗窃罪
D:马某利用夏某的行为实施犯罪,属间接正犯

答案:B,C
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A、B、C三项中,“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以及私营企业的经理均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D项中,国有公司的会计挪用本单位资金按挪用公款处理。
A、B项,民政局副局长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扶贫款属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构成本罪。D项,挪作私用构成挪用公款罪。
依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A选项中林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B选项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注意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构成盗窃罪。C选项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蒋某的行为应数罪并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的倒卖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而不是诈骗罪,因此D选项错误。
依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抢了乙的背包,又对乙进行殴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甲对乙及另外两名女青年进行猥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本题C、D两项正确。
A项,应认为只构成抢劫罪一罪。B项,甲某勒索乙某确有理由,虽有使用暴力行为,但与典型的抢劫罪有区别。C项,转化型抢劫罪。D项,构成抢劫枪支罪。
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因为,绑架罪须客观上具有绑架行为和勒索行为,而本案中夏某无绑架行为,属于虚构使董某产生恐惧的事实而取得财物,属敲诈勒索罪,此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马某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侵占罪,他并不是保管他人的财物,C选项正确。马某虽利用夏某的行为,但与夏某无意思联络,不成立间接正犯,D选项错误。
选项A涉及诈骗罪中被骗者的处分能力问题,诈骗罪中,欺诈行为的对象不能是无辨别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人,由于诈骗罪必须欺骗具有处分财产权利和能力的人,使其“自愿交付”财物,因此被骗对象是具有辨别能力,能够处分财物的人。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盗窃罪的根本特征是“秘密窃取”财物,诈骗罪的根本特征是被害人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而“自愿处分”财物。在盗窃中,行为人也会使用一些欺骗手段,但其目的不是让行为人自愿交出财物,而是分散行为人的注意力,以便窃取或者财物“调包”手段,使其秘密窃取的行为不被当场发现。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选项B中,甲是趁乙不注意,将一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抓住甲的手时,甲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盗窃罪。
本题考查的是一个多次重复的考点:什么样的财产是侵占罪中的“遗忘(失)物”。只有行为人确实以为该物系他人遗忘(失)物,而且按照社会一般观念,也认为该物已经脱离所有人占有的才是“遗忘(失)物”。所以,在路边未上锁的他人的汽车、自行车、他人遗忘在办公室中的存折,都不属于“遗忘(失)物”,取得这些财物都构成盗窃罪。本案中,乙的房屋虽然垮塌了,但乙并未失去对自己垮塌房屋中财物的占有,甲也明知这些财物是乙所有,因此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甲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抢夺罪,因为他不是公然抢夺财物。甲的行为也不是不当得利,而是犯罪。

第6题:

现董某认为邵某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邵某应诉后,反诉董某,要求其赔偿店内损毁财产。下列关于反诉的构成要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董某与邵某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相同
C.邵某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D.反诉与本诉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答案:B,C,D
解析:
本、反诉的主体应当具有同一性,A正确:但是本、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并不相同,反诉应当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本、反诉的牵连关系并非指同一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能产生牵连。

第7题:

甲科技开发公司董某于2017年5月至6月间,从乙经贸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手中购买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董某利用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丙实业公司、丁电脑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近1.1亿元,董某从中获利200多万元。当董某再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被抓获。

<2>、在侦查过程中,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

A、侦查人员在讯问董某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董某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B、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侦查机关应当在看守所讯问董某
D、对董某住处进行搜查,董某必须在场
E、对董某讯问时,董某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侦查人员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点评】本题综合考查了刑事诉讼侦查措施的相关问题,涉及知识点比较多,建议通过该题目的练习,帮助回忆相应考点。

第8题:

董某、陈某都和周某有仇,都伺机杀周某。一天,董某在周某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按其投入的分量,不足以致周某死亡。恰在董某下毒后一会儿,陈某也在周某的同一饭碗里投下了砒霜,按其分量也不足以致周某死亡,但他们各自下毒的分量加在一起,导致了周某的死亡。下列关于董某、陈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片面共犯

B.构成共同犯罪

C.以共同犯罪论处

D.各自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条件。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从此条可看出,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主体条件:必须是二人以上,包括二个以上的自然人;二个以上的单位;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实行犯罪;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的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题中,董某、陈某应属于同时犯,不属于共犯。因为他们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于这种犯罪现象,刑法规定应以单独犯分别论处,而不能以共同犯论处。所以答案为D。

第9题:

董某向某省司法厅申请律师执照注册,某省司法厅一直未给与任何答复,董某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董某须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
B:董某须证明司法厅的行为违法
C:某省司法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D:董某须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诉证据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据此,A项正确,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据此,董某不需要证明司法厅行为违法,故B项错误。《行诉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据此,D项正确。

第10题:

某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李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订立材料采购合同,承担该合同付款责任的是( )。

A、李某
B、施工企业
C、李某所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
D、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答案:B
解析:
教材P11
【知识点】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他的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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