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问答题试述协助执行的适用情形。

题目
问答题
试述协助执行的适用情形。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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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


参考答案: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因主体要件不合格而无效:
(1)缔结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与协议仲裁的纠纷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因意思表示要件不合格而无效:
(1)必须有签订仲裁协议的效果意思.
(2)必须有签订仲裁协议的行为意思.
因内容要件不合格而无效:
(1)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必须健全.
(2)仲裁协议不违反法律.
(3)仲裁协议不损害公共利益.
因不符合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而无效.在我国仲裁协议必须具有书面形式.

第2题:

试述信托的法律适用。


参考答案: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早期信托财产主要为土地等不动产,故只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或委托人的住所地法。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有关信托的法律选择规则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法院开始采用多种连结点来选择法律,准据法的系属公式也因此变得复杂起来。信托可分为遗嘱信托和设定信托(即通过合同设定的信托)。在准据法的选择上,不像代理那样,需要将其分为三方面的法律关系来分别确定,而是将信托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如遗嘱信托,通常适用遗嘱成立和效力的准据法;而设定信托则适用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即首先适用财产授予人指定的法律为准据法;在财产授予人未指定适用的法律时,则适用与该信托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但据《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一书介绍,对遗嘱信托准据法的确定又细分为:
(1)动产遗嘱信托的内容与实质有效性,一般应由遗嘱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
(2)不动产遗嘱信托要由不动产所在地法支配。
信托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信托的效力、信托的管理、信托的解释等等。中国于2001年4月制定了《信托法》,该法第3条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本法。如果把它理解为一条单边冲突规范,它表明在中国的涉外信托关系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第3题:

根据协助执行准则的要求,从业人员应( )。

A.了解协助执行活动中的法定程序

B.对协助活动信息保密

C.了解为客户提供协助执行应尽的义务

D.了解协助执行应尽的职责

E.不得质疑国家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客户资产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解析:协助执行不是为客户提供的,而是为国家机关提供的。对于国家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客户资产的行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等。

第4题:

试述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


答案:
解析:
[解析]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 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 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第5题:

下面选项中,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中“协助执行”的有关规定理解错误的是( )。

A.了解金融机构和个人在协助执行中的有关职责

B.了解为客户提供协助执行服务的义务

C.了解协助执行的法定程序

D.了解哪些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客户资产.


正确答案:B
解析:“协助执行”求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行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露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财产。

第6题:

试述票据抗辩的限制及例外情形


正确答案:

(1)票据抗辩限制的立法.各国关于票据抗辩限制的立法例大体有两种:积极限制和消极限制.我国《票据法》采取消极限制的方法,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2)票据抗辩的限制.我国《票据法》规定受法律限制不得进行抗辩的事由有两项:①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我国《票据法》规定了票据抗辩限制的两种例外情形:①持票人无对价取得票据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②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的,不享有抗辩切断利益.

第7题:

试述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参考答案:(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题:

为了做到法律协助执行与保护客户隐私并重,在实践工作中,从业人员应该做到 ( )。

A.确保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属于该请求机关法定权限以内

B.不向不应该知道的人透露协助执行方面的信息

C.面临有关机关协助执行的要求时,及时向内部支持部门寻求支持,确保获得专业指导

D.以专业、中立的态度对待任何执行请求、不搪塞、不推诿、更不应该采取向客户通风报信、协助转移资产等方面对抗协助执行活动,使其所在机构或个人承担责任

E.审核协助执行的具体事项,协助执行的范围严格限定在法律文书载明的事项,不应该根据执法人员口头请求而超范围协助执行


正确答案:ABCDE

第9题:

试述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抵销权的情形。


正确答案: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对债权人具有重要的利益,因为抵销权可使债权人在抵销的债权额内得到优先偿还。为保证抵销权的正确行使,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l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第10题:

试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②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主要情形: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综合论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条件及适用情形。
【评注】(1)应准确地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该知识点出题概率不低,要适当予以注意。
(2)在理解基本概念和知识的基础上,应熟记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各种情形并应予准确把握,特别是应将缔约过失责任与相关的其他责任予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