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单选题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凋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 ( )A 无须经第二人同意B 调解书无须送达第三人C 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D 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同时送达第二三人

题目
单选题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凋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 ( )
A

无须经第二人同意

B

调解书无须送达第三人

C

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D

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同时送达第二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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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黎明丽要求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根据黎明丽的请求,裁定追加陈佳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张成功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C.无论张成功是否同意,法院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都是错误的

D.如陈佳同意,法院可通知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名义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C

第2题:

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的叙述中,错误的有( )。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放弃、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是将原诉的原告与被告作为共同被告,而自己处于原告的地位;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处于被告的地位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通常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常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利益


正确答案:CD
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第三方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将本诉的原告、被告作为被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享有不完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二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

第3题: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第三人和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根据案件处理结果与其存在的利害关系,可申请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是因不能归责于该第三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

C.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D.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做出该应被撤销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由此可知,该项认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第三人和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根据案件处理结果与其存在的利害关系,可申请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前述《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即“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可知该项认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前提是因不能归责于该第三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B项正确。
C项: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项正确。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该项认为“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做出该应被撤销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是正确的。即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参考答案ABC

第4题:

甲诉乙合同违约,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需要确定由丙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丙的同意

B.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丙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丙的意见

C.如果丙不同意调解,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

D.丙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书对其不生效


正确答案:
D。

第5题:

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特点的表述,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诉当事人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成为上诉人,也不能成为被上诉人

C.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D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不能行使辩论权


正确答案:C
【答案】 C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既可以是由第三人主动申请参加,也可以是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C选项正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但不是本诉的当事人.A选项错误。无独立请求权人只有在法院判决其直接承担责任时才可以上诉,但是无论其是否被判决承担责任都可以成为被上诉人,B选项错误。无独立请求权人在诉讼中有权行使辩论权。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实务中的几种常见类型
(1)连环合同引起的诉讼
(2)因使用原材料加工成品引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中第9条、第10条以及第11条中关于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具体规定。
第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3)因三角债引起的代位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6题:

如果经法院追加,东山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经调解,需要确定由东山钢材厂承担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东山钢材厂承担义务的,应经东山钢材厂的同意

B.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东山钢材厂承担义务的,无需经东山钢材厂的同意

C.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东山钢材厂,东山钢材厂在调解书送这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D.调解书无需送迭东山钢材厂


正确答案:AC
99.答案:A、C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承担义务的处理+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7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A、C 是应选项。

第7题:

下列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起上诉

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A。解析: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第8题:

在原告强名有限公司与被告昆达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中,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后原、被告之间通过和解由法庭制作了调解书,分别送达给三方当事人。零各公司在调解过程中,中途退庭,并且也拒绝签收送来的调解书。下列处理方案中,哪项是正确的?( )。

A.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虽然-与案件也有直接利害关系,但不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生效

B.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本诉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拒绝签收,调解书生效

C.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有当调解书的内容同时要求其承担义务时,其拒绝签收调解书才能导致调解书的无效

D.零各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即使调解书内容与其无关,其拒绝签收调解书也能导致调解书的无效


正确答案:C
《民诉意见》第97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迭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故正确答案应为C。

第9题:

有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而参加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而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申请而直接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和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能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ABC
[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ABC。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故A项正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诉讼地位的差异:(1)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通过申请或者由法院追加的形式参与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能申请参加。(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拥有撤诉、上诉的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仅仅在判决承担责任的时候才能上诉,却不能撤诉。因此B、C项均正确。无论是哪种第三人,他们均与本诉的当事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如他们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具有比较好理解,因为他毕竟不是本诉当事人,自然不能对本诉的管辖提出异议,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是主动参加诉讼的,即他参加之时就已经认可了法院的管辖,如果他不认可法院的管辖,可以向他认可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故也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必要。因此D项错误,他们均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申请撤诉。

第10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D.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C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应掌握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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