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6 知识产权法

单选题张某于2010年6月1日创作完成长篇小说《阳光》,一直没有发表,2012年3月2日,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的同事于2012年4月1日将该小说以张某的名义发表,张某的继承人认为张某的同事侵犯了张某的( )A 姓名权B 署名权C 肖像权D 发表权

题目
单选题
张某于2010年6月1日创作完成长篇小说《阳光》,一直没有发表,2012年3月2日,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的同事于2012年4月1日将该小说以张某的名义发表,张某的继承人认为张某的同事侵犯了张某的( )
A

姓名权

B

署名权

C

肖像权

D

发表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则该5万元应当( )

A.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B.视为张某与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张某与其妻子平均分割

D.由张某与其妻子进行协商确定


答案:A

第2题:

张某要投一份人寿保险,下列具有可保利益的人是( )。

A.张某女儿

B.张某妻子

C.张某本人

D.张某的债务人

E.张某的同事


正确答案:ABC
解析:衡量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就要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法的经济利益关系.比如投保人是否会因为被保险人的人身风险发生而遭受损失。

第3题:

张某和王某共同编写了一本教材,张某于2000年1月1日去世,王某于2017年12月10日去世,该教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

A.2050年1月1日

B.2067年12月10日

C.2067年12月31日

D.2050年1月31日


答案:C
解答:《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第4题:

张某2009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周某结婚,结婚后周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11年张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并出版。2012年周某的姑妈去世遗留给周某一套商品房。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的转业费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B:周某所购置的家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周某姑妈遗留的房屋属于周某的个人财产

答案:D
解析:
张某的转业费在婚前取得,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家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张某出版小说获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2012年张某的姑妈遗赠给周某的房屋,并没有明确只归周某所有,因此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选项的说法错误。

第5题:

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白某与湖北A市的个体经营者张某做生意,张某欠下白某货款6 000余元。白某向张某多次讨要未成,遂起意扣押人质索要欠款。2004年1月19日,白某邀约了被告人于某和高某,并携带手铐,租乘个体出租车从某县开往A市。途中,白某买了舒乐安定片一盒。1月21日下午白某等人到达A市。白某先到张某家去要钱,未果,即于当晚8时许将张某骗出,与于某和高某将张某挟持到出租车上,后挟持到一宾馆内。在宾馆内,张某极力反抗、呼喊。白某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并私下告诉于某和高某下手要注意,只是要钱,别搞出人命来。于某用酒瓶打了张某头部一下,高某等人用手铐铐住张某的双手。张某继续呼喊,白某又迫使张某吞服舒乐安定2片,并用毛巾将其嘴堵住。在张某昏睡时,白某、高某和于某共同搜身将张某身上的现金1万余元拿走。1月22日中午,张某趁于某外出、白某和高某睡熟的机会,逃出宾馆。但是被外出回来的于某发现,于某追上张某后用匕首向张某胸部猛刺一刀,导致张某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尸体上虽有较多的损伤,且头面部的创伤较重,但这些创伤均不足以导致张某立即死亡,且在性质上属于轻伤(偏重),胸部的创伤是致命伤。
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案中白某、于某和高某合谋后,非法拘禁他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
(2)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白某、高某和于某共同使用暴力等手段并从被害人身上搜走人民币1万余元,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3)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致人死亡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于某使用匕首向被害人张某胸部猛刺一刀,其杀人的故意明显,并导致被害人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于某是在非法拘禁行为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实施了杀人行为,因此不能按照非法拘禁罪的转化犯处理。而被告人白某和高某没有杀人的故意,所以于某的杀人故意超出了自某和高某共同故意的范围,仅仅于某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4)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犯要求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主观上应当有罪过。本案中,被害人的死亡已经超出了被告人白某与高某的预见范围,白某与高某对于被害人的死亡主观上没有罪过,所以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情形。同时,被告人白某与高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虽然使用了暴力行为,但是不是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5)被告人白某和高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而被告人于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6)在非法拘禁和抢劫的共同犯罪过程中,白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高某与于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6题:

张某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多年前去世,去年父亲也因病去世,没有立遗嘱,留下一套房子,张某通过( )方法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

A.继受取得

B.原始取得

C.赠与取得

D.张某的妹妹


正确答案:A

第7题:

张某于2015年10月11日独立完成了某植物新品种的育种,王某于2016年2月14日也独立完成了该植物新品种的育种。张某和王某均于2016年6月18日分别就该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如果张某和王某就该植物新品种提交的品种权申请均符合授予品种权的其他条件,则品种权应当授予何人?

A.张某

B.王某

C.由张某和王某协商确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人

D.由张某和王某协商确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驳回张某和王某的申请


参考答案:A

第8题:

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张某是否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参考答案:

可以。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为收养人所收养的子女。在收养关系成立以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了一种拟制血亲关系,他们之间形成生父母子女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
我国《收养法》第22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得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9题:

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则该5万元应当()。

A: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B:视为张某与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张某与其妻子平均分割
D:由张某与其妻子进行协商确定

答案:A
解析: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题中的“5万元”应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10题:

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 A、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 B、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 C、张某的论文须以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 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正确答案:A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