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9 国际私法

单选题墨西哥人加纳在中国法院对王小虎提起了侵权之诉,由于工作繁忙,加纳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请问下列哪种情形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A 委托中国公民李康为诉讼代理人B 委托墨西哥公民里奇为诉讼代理人C 委托中国律师王元为代理律师D 委托墨西哥律师潘塔尼为代理律师

题目
单选题
墨西哥人加纳在中国法院对王小虎提起了侵权之诉,由于工作繁忙,加纳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请问下列哪种情形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

委托中国公民李康为诉讼代理人

B

委托墨西哥公民里奇为诉讼代理人

C

委托中国律师王元为代理律师

D

委托墨西哥律师潘塔尼为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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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日本人松山于2006年9月来中国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并将田某打伤。2006年11月,田某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松山可以委托日本律师事务所某律师以律师身份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B.松山可以亲自参加诉讼,不委托他人

C.松山应在收到受诉人民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后l5日内提交答辩状

D.松山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诉讼,其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只须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即可


正确答案:B
【考点】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涉外期间
【解析】在诉讼代理上,依《民诉意见》第307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为诉讼代理人,故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可知C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故D项不正确。本题应选8项。

第2题:

在以下民事诉讼中,可组成陪审团进行审理的诉讼是()。

A.环境侵权之诉

B.侵犯土地之诉

C.诽谤之诉

D.干预家庭关系之诉


参考答案:C

第3题:

民事诉讼代理权基于法律规定、法院指定、当事人委托而产生,诉讼代理人相应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4题:

按国家独立的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A.印度尼西亚,印度,几内亚,加纳

B.印度,印度尼西亚,几内亚,加纳

C.印度尼西亚,印度,加纳,几内亚

D.印度,印度尼西亚,加纳,几内亚


参考答案:C

第5题:

下列关于本诉讼中出现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刘女士委托二人代为诉讼 B.刘女士的近亲属接受刘女士的委托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C.刘女士未经法院许可查阅本案庭审材料 D.代理诉讼的律师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正确答案:ABD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故A、B项正确。该法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故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D。

第6题:

小梅捡到一条金项链,一天她戴着项链出门,被失主小红认出,小梅否认,拒不返还。小红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该诉的性质是什么?( )。

A.不当得利之诉

B.侵权之诉

C.合同之诉

D.无因管理之诉


正确答案:B
「考点」侵权之诉
「解析」合同之诉必须首先有合同的存在,题中无合同关系的存在,因而不可能是合同之诉,C错误。《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小梅构成不当得利,但在小红索要而小梅不予归还项链的情况下,小梅的不当得利行为已经转化为侵权行为,因此小红提起侵权之诉,B正确,A不选。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依此,题中情形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情形,D错误。

第7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环境行政诉讼()。

A、司法审查之诉

B、请求履行职责之诉

C、请求重新审查之诉

D、请求行政侵权赔偿之诉


参考答案:C

第8题: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对于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外国被告提起涉外侵权诉讼,只有该侵权行为实施地在我国境内时,其所属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对该侵权诉讼行使管辖权

B.我国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选择我国法院的书面协议对涉外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

C.对原本无权管辖的涉外民事诉讼,只要该诉讼的被告前来出庭应诉,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其行使管辖权

D.因在中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只能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第9题:

一个英国人在中国法院涉诉,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 该英国人可以亲自参与诉讼,不委托他人

B.该英国人可以委托英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该英国人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D.该英国人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其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必须经过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按中英两国相关条约中规定的途径证明


正确答案:C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代理
在诉讼代理上,依《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此C项错误,当选。

第10题: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答案:B
解析:
【考点】离婚诉讼的律师代理【详解】《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故A选项说法错误。《民诉意见》第83条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因此,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故C选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据此,若外国人在我国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但若该外国人委托律师之外的其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则也可委托该外国人本国的公民。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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