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3 中国法制史

问答题行政法院(南京国民政府)

题目
问答题
行政法院(南京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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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南京国民政府的国体属大地主、官僚资产阶级性质是因()

  • A、地主阶级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的农村基石
  • B、官僚资产阶级是南京国民政府的的垄断支柱
  • C、民族资产阶级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的支持者
  • D、小资产阶级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的拥护者

正确答案:A,C

第2题:

单选题
南京国民政府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机构是()
A

平政院

B

行政法院

C

司法院

D

立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第3题:

南京国民政府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机构是()

A.平政院

B.行政法院

C.司法院

D.立法院


参考答案:B

第4题:

问答题
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特点。

正确答案: (1)实行“不干涉原则”,又称“不干涉审理主义”或“当事人进行主义”也可称为“绝对的处分原则”。
(2)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
①调解事件。一是强制调解事件;二是任意调解案件。
②调解日期。调解应于起诉前进行。
③调解组织。由调解法官和调解人组成。
④调解方式。不用开庭形式,得不公开。
⑤调解结果。不能成立调解,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立。
(3)规定琐细,文字晦涩。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体系及审判制度。

正确答案: (1)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体系
①司法院
司法院是南京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下设各级法院。
司法院享有掌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之审判、公务员之惩戒、解释宪法及法律和命令之权。
②普通法院
第一,南京国民党政府的法院分为普通法院和特别法庭。
第二,普通法院的审判机构,划分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普通法院的审级制度实行三级三审制
第三,地方法院设于县、市,大市设分院,管辖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第四,高等法院设于省会、特别区、首都和院辖市,大省可设分院。管辖“关于内乱、外患及妨害国交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处理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而上诉、或不服一审裁定而抗告之案件。
第五,最高法院设于国民政府所在地,管辖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的一审民、刑事判决;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二审民、刑事判决;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的案件;非常上诉案件。
第六,国民政府实行审检合署制,将各级检察机构设于法院内。检察机构的职责是:实施侦察、提起公诉、协助自诉、担当自诉、指挥刑事裁判的执行,及其他法令所定职务的执行。
③特种刑事法庭
依据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特种刑事法庭组织条例》,特种刑事法庭分为中央和高等两级。中央特种刑事法庭,设于首都南京,隶属于司法院;复判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判决的案件。高等特种刑事法庭,设置于重庆、兰州两地;受理《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例》所规定的案件。
④其他特殊审判机关
(2)审判制度
①“一告九不理”即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
第一,管辖不合不受理。
第二,当事人不适格不受理。
第三,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
第四,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
第五,不缴纳诉讼费不受理。
第六,一事不再理。
第七,不告不理。
第八,已经成立和解者不受理。
第九,非以违背法令为理由,第三审不受理。
②“自由心证”
③“不干涉主义”
解析: 暂无解析

第6题: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的汇编统称“()”,这是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的总称。


正确答案:六法全书

第7题:

问答题
立法院(南京国民政府)

正确答案:
解析:

第8题:

南京国民政府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机构是()

  • A、平政院
  • B、行政法院
  • C、司法院
  • D、立法院

正确答案:B

第9题:

问答题
南京国民政府五院的主要职权。

正确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是:立法院为国民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司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考试院为最高考试机关,监察院为最高监察机关,五院共同掌握国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是国民政府的核心和基本机构。
(1)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
(2)行政院由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10个部,建设、蒙藏、侨务、劳工、禁烟5个委员会组成,负责的事务涉及范围广,组织结构不合理,经常进行大规模调整。
(3)司法院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及行政审判,有关特赦、减刑、复权等事项提请国民政府核准施行,司法院主管事项可以用议案形式交立法院,有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的权力,有监督国立大学法律系科及批准私立法政学校设立的权力。
(4)考试院主管考选、铨叙事宜,对主管事项可以向立法院提出议案,对公务员任用中不合规定资格者可以径行降免。
(5)监察院一发行使弹劾、审计权;1947年扩大为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填空题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的汇编统称“()”,这是南京国民政府成文法的总称。

正确答案: 六法全书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