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3 中国法制史

单选题法律明文规定实行法官回避制度的王朝是()A 隋朝B 唐朝C 宋朝D 明朝

题目
单选题
法律明文规定实行法官回避制度的王朝是()
A

隋朝

B

唐朝

C

宋朝

D

明朝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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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法律明文规定实行法官回避制度的王朝是()

A.隋朝

B.唐朝

C.宋朝

D.明朝


参考答案:B

第2题: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是()。

A、申请回避

B、制度回避

C、法律回避

D、主动回避


参考答案:A,D

第3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不正确的?()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参考答案:B, D

第4题:

★ 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法官+律师”夫妻档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健全司法回避制度,防止人情关系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一些地方出台了“配偶或子女是律师,法院领导干部或一线法官必须离岗”的制度。关于法官任职回避和该项改革措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A.法官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职业,专业化要求较强,该项改革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B.实行任职回避,可以强化法官的独立审判能力
C.实行任职回避,是加强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D.法官的配偶、子女只要不担任该法官所承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即可


答案:A,D
解析:

第5题:

下列关于古代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汉朝的三互法是有关官吏考课的回避制度B.唐朝的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称为别推制C.宋朝科举考试中创造了回避的考试方法和规则,以防科举舞弊D.明朝对京官实行籍贯回避制度


正确答案:C

汉朝的三互法是有关官吏任职的回避制度,而不是考课回避制度。故A项表述错误。唐朝的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称为换推制,而不称为别推制,故B项表述错误。宋朝科举考试中创造了糊名考校法、誊录制和回避的考试方法和规则,以防科举舞弊。可见,C项正确。明朝对地方官实行“北人南官、南人北官”的籍贯回避制度,对于京官并不适用此制度。故D项表述错误。

第6题:

下列关于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A.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

B.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

D.法官必须考虑正式法律渊源;但是对于非正式渊源而言,法官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


正确答案:ABD
[考点]法律渊源
[答案及解析] ABD。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文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

第7题: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 )和( )的一种制度

A.职务回避

B.业务回避

C.正当回避

D.法律回避


正确答案:AB
【答案】AB
【解析】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第8题:

在法律上确认法官回避制度的是(  )。

A.明

B.唐

C.宋

D.清


正确答案:B唐

第9题: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85题,多选)

A.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
B.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
C.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
D.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S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接受其近亲属的委托,诉讼法也允许律师接受近亲属委托成为辩护人或代理人,故A项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公证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对回避无明文规定,故B项错。《法官法》《检察官法》第六章对任职回避作了明确规定,但《公证法》无此明确规定,故C项对。?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2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该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D项对。?

第10题:

个贷业务实行()回避制度。


正确答案: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