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企业
出票银行或其委托付款银行全称
持票人
中介人
第1题: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上的“付款人”应填写()。
第2题: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在托收凭证第()联加盖预留印鉴。
第3题:
超过提示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行()。
A、不予以付款
B、出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付款
C、委托收款银行在作出说明后,可付款
D、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付款
第4题:
下列()加盖结算专用章。
第5题:
采用验货付款的,收款人必须在托收凭证上加盖明显的“验货付款”字样戳记。托收凭证未注明验货付款,经付款人提出合同证明是验货付款的,银行可按验货付款处理。
第6题:
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时,托收凭证上填写的付款人为()。
第7题:
托收承付业务,当支行收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第三四五联托收凭证时,审核无误,应将()填写在托收凭证上。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委托收款付款人为银行的处理流程:柜员审核→4152委托收款到期付款→登记“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
第10题:
收款行对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省辖系统内委托收款,申请承兑行付款时,收款行柜员应将()填写在托收凭证上,以确保付款行可以正常付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