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基础理论

问答题试述脾与胃之间的关系。

题目
问答题
试述脾与胃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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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脾与胃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与胃同居中焦,足太阴脾经属脾络胃,足阳明胃经属胃络脾,因而构成表里关系。脾与胃同为气血生化之源、后天之本,同司饮食物的消化、吸收和转输,体现为水谷纳运相得、气机升降相因、阴阳燥湿相济等三个方面,但性能上各有不同。胃主受纳,脾主运化;胃气主降,脾气主升;胃为腑,属阳土,性喜润而恶燥;脾为脏,属阴土,性喜燥而恶湿。二者纳运协调,升降相因,燥湿相济,阴阳相合,共同完成饮食物的消化吸收及其精微的输布,故称脾胃为"后天之本"。由于脾胃在生理上的相互联系,因而在病理上也是相互影响的。若脾为湿困,运化失职,清气不升,可影响胃的受纳与和降,而胃失和降亦可影响脾的升清和运化,从而出现腹胀、泄泻等症。

第2题:

小网膜囊位于()。

A、胃与胰腺之间

B、位于胃与腹壁之间

C、胰腺与下腔浆膜之间

D、胃及脾之间

E、位于肝肾之间


答案:A

第3题:

与胃痛关系最密切的脏腑

A.胃、肝、脾

B.胃

C.脾

D.肝脾同病


正确答案:B

第4题:

脾与胃关系怎样?


正确答案: 脾与胃通过经脉相互络属构成表里关系。胃主受纳,脾主运化,脾与胃共同完成饮食物的消化吸收及其精微的输布,滋养全身。脾主升,胃主降,相反相成。脾气升,则水谷精微得以输布,胃气降,则水谷及其糟粕得以下行。胃喜润恶燥,脾喜燥恶湿,两脏燥湿相济,阴阳相合,才能完成对饮食物的传化过程。“太阴(脾)湿土得阳治运,阳明(胃)燥土得阴自安”。
在病理上,脾与胃常相互影响,脾为湿困,运化失职,清气不升,可影响胃的受纳与和降,出现食少、恶心、呕吐、脘腹胀满等症。反之,食滞胃脘,胃失和降,亦可影响脾的升清和运化功能,出现腹胀泄泻等。

第5题:

脾与胃的关系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脾与胃同居中焦,以膜相连。脾与胃的关系,体现为水谷纳运相得、气机升降相因,阴阳燥湿相济等三个方面。
水谷纳运相得:胃主受纳、腐熟水谷.为脾主运化提供前提:脾主运化,消化食物,转输精微,也为胃的继续摄食提供条件及能墨。两薯密切合作,才能维持饮食物的消化及精微、津液的吸收转输。
气机升降相因:脾胃居于中焦,脾气主升而胃气主降,相反而相成。脾气升则肾气、肝气皆升,胃气降则心气、肺气皆降,故为脏腑气机上下升降的枢纽。在饮食物的消化吸收方面,脾气上升,将运化吸收的水谷精微向上输布,自然有助于胃气之通降:胃气通降,将受纳之水谷、初步消化之食糜及食物残渣通降下行,也有助于脾气之升运。脾胃之气升降相因,既保证了饮食纳运功能的正常进行,又维护着内脏位置的相对恒定。
阴阳燥湿相济:脾与胃相对而言,脾为阴脏,以阳气温煦推动用事,脾阳健则能运化升清,故性喜燥而恶湿;胃为阳腑,以阴气凉润通降用事,胃阴足则能受纳腐熟,故性喜润而恶燥。脾胃阴阳燥湿相济,是保证两者纳运、升降协调的必要条件。

第6题:

试述市场集中与市场势力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一种观点认为不同的市场集中度形成不同的垄断势力。贝恩认为,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寡头市场上卖方集中度越高,卖方采取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和产量的可能性就越大。较高的集中度不仅有利于寡头们形成公开的或者默契的共谋协议,而且降低了采取竞争性行为的威胁(一个企业的竞争性行为提高自身市场份额的同时,明显地降低了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从而容易招致对手的报复)。
另一种观点认为,产业集中的根本原因是效率差异,与市场势力没有必然关系。布罗曾认为,相比于低效率的企业,高效率的企业在市场上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赢得较高利润的同时提高了市场集中度。


第7题:

脾与胃之间的关系主要是:( )

A、受纳与运化

B、受盛与化钧

C、对燥湿喜恶

D、主升与主降

E、化物与藏熟


正确答案:ACD

第8题:

试述脾与肾的关系。


正确答案:与肾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先天与后天之间的关系。脾为后天之本,肾为先天之本。先天与后天,相互资生,相互促进。先天激发资助后天,后天充养培育先天。如脾之运化,赖肾阳之温煦;肾藏之精,赖脾运化的水谷精微的培育和充养等。在病理上,则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如肾阳不足,不能温煦脾阳,见腹中冷痛下利清谷或水肿等症;脾气久虚后天之精化生无源,不能充养先天之精,可致肾精虚亏而见机体的发育迟缓。另外,脾与肾的关系还表现在水液代谢方面:脾主运化水液,肾主宰水液代谢,二者相互为用,共同完成水液的输布和排泄。

第9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异同。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不同的,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2)劳动法律关系不仅仅反映劳动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给具体劳动关系以积极的影响,是劳动关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与不断完善。
(3)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律的形式的统一。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
(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行为。
(4)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即并非所有的劳动关系都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只有那些经过劳动法律规范所承认的劳动关系才可能构成劳动法律关系。
(5)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果;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果。
(6)劳动法律关系属于形式范畴;劳动关系属于内容范畴。

第10题:

与痿证发病关系密切的脏腑是()

  • A、肝、肾、脾、胃
  • B、心、肝、肾、胃
  • C、肝、肾、肺、胃
  • D、心、肺、脾、胃
  • E、心、脾、肾、胃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