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Ⅲ
Ⅱ、Ⅱ
Ⅰ、Ⅱ、Ⅳ
Ⅰ、Ⅲ、Ⅳ
Ⅰ、Ⅱ、Ⅲ、Ⅳ
第1题: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
第2题:
第3题:
采取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时,下列有关收购人支付收购上市公司价款的表述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规定的是( )
A.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3个月
B.收购人以证券支付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证券估值报告
C.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
D.收购人以现金支付价款的,应当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l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
第7题:
第8题: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