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单选题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的主体包括(  )。Ⅰ.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Ⅲ.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Ⅳ.为证券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律师Ⅴ.为证券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注册会计师A Ⅰ、Ⅱ、Ⅲ、ⅣB Ⅰ、Ⅱ、Ⅲ、ⅤC Ⅰ、Ⅱ、Ⅲ、Ⅳ、ⅤD Ⅱ、Ⅲ、Ⅳ、ⅤE Ⅱ、Ⅳ、Ⅴ

题目
单选题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的主体包括(  )。Ⅰ.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Ⅲ.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Ⅳ.为证券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律师Ⅴ.为证券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注册会计师
A

Ⅰ、Ⅱ、Ⅲ、Ⅳ

B

Ⅰ、Ⅱ、Ⅲ、Ⅴ

C

Ⅰ、Ⅱ、Ⅲ、Ⅳ、Ⅴ

D

Ⅱ、Ⅲ、Ⅳ、Ⅴ

E

Ⅱ、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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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 )。

A.真实

B.及时

C.准确

D.完整


正确答案:ACD
84, ACD【解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2题:

( )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A.全体董事

B.监事

C.高级管理人员

D.股东


正确答案:ABC
67. ABC【解析】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第3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及其附录和备查文件;招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上市公告书。( )


正确答案:√

第4题:

所有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即发行人),均应按第28号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 )


正确答案:A
掌握创业板上市招股书及其备查文件的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要求。见教材第六章第五节,P228。

第5题:

( )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A.发行人 B.全体董事 C.全体监事 D.保荐机构


正确答案:ABC
考点:熟悉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的规定。见教材第六章第二节,P197。

第6题:

依据《第1号准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的扉页中,发行人董事会应声明对其已批准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共同的及个别的责任。( )


正确答案:×
 144.B【解析】招股说明书扉页应刊登发行人董事会的如下声明:“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7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的显要位置作风险提示。 ( )


正确答案:√

第8题:

关于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最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 000万元。( )


正确答案:√
关于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 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第9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出特别说明,提示创业板的市场风险。( )


正确答案:A
考点:掌握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见教材第六章第二节,P200。

第10题: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创业板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说法正确的有( )。
Ⅰ.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做出的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未能履行承诺采取的约束措施
Ⅱ.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Ⅲ.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Ⅳ.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Ⅴ.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的时间

A:Ⅰ、Ⅱ、Ⅲ
B:Ⅱ、Ⅲ、Ⅳ
C:Ⅰ、Ⅱ、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E
解析:
Ⅰ项,《创业板首发办法》(2015年修订)第35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作出的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以及对未能履行承诺采取的约束措施。Ⅱ项,第33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Ⅲ、Ⅳ两项,第36条规定,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Ⅴ项,第43条规定,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规定的刊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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