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

问答题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2018年真题]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2018年真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或请求保护。
法律权利的特点为:
(1)法律权利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2)法律权利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加以保障。
(3)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4)权利是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
(5)权利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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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在确认和保障主体行为自由时应当遵循的原则。[2012年真题]

正确答案:
确认和保障主体行为自由是法律的一项重要的任务,但是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最大限度的、广泛的、彼此相容的平等自由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①法律要给予主体尽可能广泛而充分的平等自由;②主体之间的这些最广泛而充分的平等自由要彼此相容。
(2)一般不干预原则
只要不存在对人而言是外在于他的对其意志和行为的各种人为限制,即这个人是自由的或者说享受到了实际的自由权利。
(3)有限的积极干预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主体的自由体现在具体行为上时,这种行为表征是主体主动而积极的行动,但这种自由行动不一定能够真正实现主体的自由。因此,为了真正实现主体的真正自由,法律必须对主体的自由行为加以积极干预,但这种干预必须有一个合理的限制。
(4)公共利益干预原则
当个人自由的行使妨碍甚至侵害了公共利益,可以因为公共利益的缘故而对个人自由进行干预并施加相应的限制,但以公共利益干预和限制个人自由并非一个绝对正当的原则,这一原则本身也必须受到限制,即干预和限制个人自由的正当依据的确是没有任何替代方案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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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名词解释题
法律权利[2010、2014年真题]

正确答案:
法律权利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权利的特点在于:①权利受到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②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③是保证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④与义务相关联的概念,离开义务就无法理解权利;⑤确定权利人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的范围,即在这一范围内,权利人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或者要求义务人从事一定行为是合法的,而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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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


参考答案:

(1)它以法律的规定为前提。
(2)它是以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
(3)它是和义务密切联系的。
(4)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第4题:

问答题
(08年真题)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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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它们是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
(1)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谈不到享有权利。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义务的履行,而义务人义务的顺利履行,也有赖于权利人权利的合法享用。所以;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的。权利主体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义务主体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不应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者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3)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都有严格的法律界线。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可以自由地作为和不作为,这是他的权利;但同时,不在法定范围外作为或不作为又是权利人的义务。同样,在法定范围内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是义务人的义务;对于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不予履行又是义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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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问答题
简述《十九信条》的内容特点。[2006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十九信条》的概念
“十九信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它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一个应付时局、挽救自身统治的应急性宪法文件,也是清朝统治集团颁布的最后一个宪法性文件
(2)《十九信条》的内容特点
从总体上看,《十九信条》大大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议会及政府总理的职权,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仍强调“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尤其是《十九信条》完全着眼于皇帝与国会之间的权力关系,并没有触及保障人民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从制定的背景和实际内容看,《十九信条》是清朝政府在政权崩溃前夕抛出的“救命稻草”,并没有取得其希望获得的效果。在《十九信条》公布后不到两个月,1912年2月,清朝宣统皇帝被迫宣布退位,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就在南京正式成立,中国两千年相传的君主专制制度到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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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问答题
法律权利的特点。

正确答案: (1)它以法律的规定为前提
(2)它是以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
(3)它是和义务密切联系的。
(4)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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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问答题
简述卫生人力资源的特点。[2010年真题]

正确答案:
卫生人力资源是指那些已经接受或正在接受某种医疗卫生专业教育和训练,从而具有或可能具有一定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知识的人员。卫生人力资源的特点有:
(1)卫生人力资源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高质量人力资源
一名合格的卫生人员,不仅要具有全面的医学知识、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丰富的临床或预防保健工作经验,而且要具有极高的思想道德品质。
(2)卫生人力资源具有复杂和不断变化的组合结构
卫生人力资源中存在着专业技术知识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性。目前卫生人员的劳动规模越来越大,卫生保健服务活动的社会联系越来越广泛,需要有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卫技、教育、科研、药学、化验等各种专业人员,更重要的是防治、医护、医技、医疗各专业与后勤部门之间应当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发挥整体协作功能。因而,为取得最佳效果,卫生人力资源中不同学历、不同专业、不同职能的卫生人员应如何搭配,不同机构不同层次的卫生人员应如何优化组合,类似的这些问题远比其他资源的配置和组合复杂得多。
(3)卫生人力资源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人力资源
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时间长,制约条件多。培养一个医学本科生一般需要5年时间。在国外,医学本科生毕业后必须从事5到7年的临床工作,才有资格申请医师执照。
上述特性决定了卫生人力资源的有限性和选择性,其开发利用难以单纯依靠劳务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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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问答题
(11年真题)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法律表现。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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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问答题
(07年真题)简述我国法律中有关公共秩序的规定。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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