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防控知识竞赛

单选题甲是A银行的信贷员,甲的姐姐开办了一家B公司,B公司资金紧张,请求甲帮忙贷款,并且无任何抵押等担保方式,但甲隐瞒这一事实,向B公司发放了信用贷款,给A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对于以上情形,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B公司属于甲的关系人B 甲的行为构成一般违规,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C 甲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 甲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

题目
单选题
甲是A银行的信贷员,甲的姐姐开办了一家B公司,B公司资金紧张,请求甲帮忙贷款,并且无任何抵押等担保方式,但甲隐瞒这一事实,向B公司发放了信用贷款,给A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对于以上情形,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B公司属于甲的关系人

B

甲的行为构成一般违规,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

C

甲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

甲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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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乙银行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有长期的业务往来,2003年双方订立一个借款合同,乙银行借给甲公司10万元,于10月10日交付,甲公司1年后还清。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遂请丙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后来由于丙公司经营不善,乙银行有些担心其所担保的债权,遂与甲公司商议,乙银行再借给甲公司10万元用于偿还前笔10万元贷款,期限1年,但是甲公司应当要求资金实力雄厚的丁公司提供担保,这项交易成功,丁公司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甲公司拿到这笔贷款后转手还给了乙银行,清偿了前笔贷款。10个月后,甲公司破产,乙银行请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此时明白了其中的真相,遂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前后两笔贷款的保证人都是丙公司,那么丙公司还是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B.丁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C.丁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如果丁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CD
「考点」保证的效力;保证责任的免除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39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新贷偿还旧贷,担保人知道的承担责任,不知道的不承担责任,前后贷款同为一人的,承担责任。如果丁公司事先知道真相,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就是说知道恶意串通的真相,那么当然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第3题:

甲银行信贷员王某的丈夫李某是乙公司董事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B.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C.甲银行不得向乙公司发放担保贷款

D.甲银行可以自由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参考答案:B

第4题: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甲 公司将1套商业用房销售给李某,由李某预付部分房 款,余款由乙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甲公司为李 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并将所购得商业用 房抵押于乙银行,并约定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后乙银行按约发放了贷款,但李某却一直未能依约按 期偿还贷款。乙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贷款。 经査,抵押合同尚未办理登记,甲公司所售商品房尚未 完工。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银行既可以主张抵押权,也可以主张甲公司 承担保证责任
B.乙银行只能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不能主张抵押权
C.乙银行应先主张抵押权,后主张甲公司承担保 证责任
D.乙银行应先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张 抵押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第187条的规定 可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 立。因此乙银行并不享有该套房屋的抵押权,其只能 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5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第6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自己的房屋设定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同时,丙公司为乙银行的债权进行了保证担保。时至2005年8月5日,乙银行行使下列权利,哪些法律不予支持?( )

A.请求甲公司偿还贷款2000万元

B.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以清偿自己的债权

C.请求丙公司承担2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D.首先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不足部分请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保证责任的免除
「解析」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问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据《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从本案看来,B项中的抵押担保不能行使。而对于丙公司,其保证担保期限已过,不再承担责任。因此ABCD项错误。

第7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1~74 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 71 题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第8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300万元。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贷款到期后的第四年,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则:( )

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其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B.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未过,仍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C.银行没有在保证期间提出主张,所以,银行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D.银行在2000年9月10日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A
参见《物权法》第202条。

第9题:

2011年3月10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同年9月10日向银行还款,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300万元。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2014年1月20日,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按《物权法》,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B、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但仍有权行使担保物权

C、银行在2014年1月20日提出还款请求,故在此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D、银行在2013年9月10日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答案:ABCD

第10题:

甲公司用自己市价1000万元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800万元,银行审查后,认为该市的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房产可能会贬值,要求甲公司再提供一项担保,甲公司找到乙公司,乙公司用自己价值5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为甲公司担保,银行与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是未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进行约定。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本付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银行可以要求只对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
B:银行可以要求对甲公司的房产和乙公司的设备同时行使抵押权
C:甲公司的房产被行使抵押权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偿
D:如果银行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未与银行约定担保份额和顺序,银行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所以AB选项正确。甲公司是主债务人,为自己的债务担保,甲公司的抵押物被行使抵押权后,当然不能向其他的抵押人行使追偿权,所以C选项不正确。银行可以选择乙公司的设备行使抵押权,而不选择甲公司的房产行使抵押权,到时银行如果提前放弃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乙公司就有权要求减免自己的担保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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