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限3家
各限4家
各限5家
各限6家
第1题: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非金融机构不得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第2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自贸试验区内将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
第3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个体工商户根据业务需要向其在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资金支持。
第4题: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非金融机构从港澳及国外借用人民币资金。
第5题: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按规定为自贸试验区内个人投资者投资香港、澳门和台湾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及其它有价证券提供服务。
第6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借用外债采取比例自律管理,允许区内机构在净资产的1倍内借用外债,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第7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自贸试验区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
第8题:
内地居民组团赴港澳旅游应持()从国家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第9题: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港澳资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出国(境)(不包括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
第10题:
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募集区内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