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组织形式
变更住所
因前置审批事项引起的章程修订
筹建及开业延期
第1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信托公司设立、终止事项,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当在完成有关法定手续后3个月内向银监会和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2题:
依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6号令)》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因为发生变更名称、股权、注册资本、住所或营业场所、业务范围等前置审批事项而引起公司章程内容变更的,应申请修改章程。()
第3题:
第4题: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中资商业银行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下列哪些内容()。
第5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
第6题:
依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6号令)》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7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独持有或关联方共同持有上市的信托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的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事项,不用经过行政许可审批。
第8题:
第9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获准机构变更事项的,信托公司应当自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注销行政许可。()
第10题:
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变更名称、住所、股权、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的,应当在决定机关作出批准决定1年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