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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在涉外票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A 协商B 国际惯例C 准据法D 由出票地法院决定

题目
单选题
在涉外票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
A

协商

B

国际惯例

C

准据法

D

由出票地法院决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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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 )。

A.我国法律

B.外籍人士所在国法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参考答案:D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故本题选择D。

第2题:

在下列有关国际惯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只有当案件适用的准据法是我国法,而我国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时,法院才可适用国际惯例
B、国际惯例的适用是任意性的,而非强制的
C、不管案件准据法是我国法还是外国法,只要案件准据法内容无法查明,而且无国际条约可适用,即可适用国际惯例
D、国际惯例的适用,只能由当事人决定,而不能由法院来决定

答案:A
解析:
【考点】国际惯例的理解。详解:在国际私法范围内,有两种不同的国际惯例:(1)不需要当事人选择都必须遵守的国际惯例,即强制性的国际惯例;(2)是只有经过当事人选择才对其有约束力的国际惯例,即任意性的国际惯例。因此,B项错误。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据此,只有当案件适用的准据法是我国法,而我国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时,法院才可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适用由法院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决定。《海商法》第268条第2款和《民用航空法》第184条第2款也作了相同规定。

第3题: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

A.驳回起诉

B.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C.适用国际惯例

D.适用权威学者的学说


正确答案:C
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不能驳回起诉,一般也不会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权威学者的学说不构成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4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

  • A、行为地法律
  • B、出票地法律
  • C、付款地法律
  • D、国际惯例

正确答案:A

第5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方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但是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该类民事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除非作出保留声明,否则应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C、对于外国法律判决或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我国法律,或者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裁定予以承认后,才具有效力
D、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E、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提供翻译,翻译相关的费用由人民法院承担

答案:A,B,C,D
解析:
E项,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提供翻译,翻译相关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6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B.该法律条文承认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可以作为中国法律渊源

C.该法律条文是对法律适用冲突的一种解决

D.该法律条文从总体上规定了在民商事领域国际条约的优先地位 


A,该法律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法律原则

第7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法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事范围内,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和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但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B,D
解析: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其主体主要是国家。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也可作为国际法的主体,A选项错误。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发展时间较短,无论从规则体系、国家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不如国内法领域完善和发达,因此选项B错误。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一定的程序制定出来的。但国际社会上没有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国际法的规则只能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C选项错误。当今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虽然国际法具有强制性,但有一些违背国际法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特别是在一些涉及战争与和平的重大问题和某些大国违法的情况下。国际法不可能解决国际社会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有关战争、和平、发展等根本性问题,更不是国际法单独能解决的。因此D选项正确。


本题是考查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即不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该原则是指各国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也不得以任何与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国际法原则所不符的方式使用武力。乙国不能仅因为甲国进口进攻性武器而发射导弹摧毁其导弹发射装置,因此,乙国的行为不构成自卫,而是涉嫌构成侵略。


一般来说,会员国在缔结条约时应考虑其在《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义务,不得与之冲突。但在实践中发生冲突在所难免。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规定:遇依国际协定产生之义务与联合国宪章所规定联合国会员国义务发生抵触时,宪章规定之义务应居优先。所以答案为A项。


通说认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辅助资料的包括: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决议。它们本身不是国际法的渊源,而是确立国际法规则的辅助方法。选项A属于国际公约,选项B属于司法判例,选项C属于权威公法学家学说,选项D国家主权与豁免原则目前还没有成为有效的多边国际公约,一直以来作为国际习惯在国际法上发挥着作用,国际习惯是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法律渊源,而不属于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因此,选项B、C属于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


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有两个:一是物质要素或客观要素,指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二是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指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B项正确。证明一项国际习惯的存在,必须从国际法主体的实践中寻找证据,一般应注意国家间的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以及国内的立法、司法等,故选项C正确。对于D选项,国际惯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惯例现在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故D项错误。


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原则是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当一国遇有外来入侵时,单独和集体的自卫以及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动构成了此原则的例外。


内政的实质是国家基于其管辖的领土而行使主权的表现,包括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定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判断一事项属于一国的内政范围的标准有两个:1.其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2.该事项中的行为并不违背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而不能以领土范围作为衡量标准,发生在一国领土范围内的事项不一定都属于内政的范畴,反过来,也有在一国领土外从事一国内政的情况存在。因此,B、D选项错误。选项A中的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援助在违背国际法义务的情况下,如强迫他国接受援助以及在援助中附加干涉他国内政的条件等,均属于干涉他国内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C强迫他国改变经济体制毫无疑问属于干涉他国内政的情况。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均未对条约适用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一大批单行法律法规中有所涉及。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分为三种情况:(1)可直接适用的,主要是在民商事范围内。其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及《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如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3)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的,即条约内容必须经过相应的国内立法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因此,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在我国是一律直接适用的。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范围的国际习惯和惯例的适用次序在国内法和条约之后,作为对国内法和条约的补充适用。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D项。

第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票据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A.国际条约

B.我国票据法

C.国际惯例

D.由有关机关裁判决定


正确答案:A

第9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法条反映了我国法律渊源的哪一形式()

A.法律
B.国际条约
C.国际惯例
D.国际法

答案:C
解析:
国际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通常是不成文的,最初被某些国家长期反复使用,后来为各国所接受并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成为国际法的主要来源之一。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明确表示了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即肯定了国际惯例可以作为我国的法律渊源。

第10题: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
  •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 C、驳回起诉
  •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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