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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包括(  )。A查阅、复制公司章程B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C查阅、复制会计账簿D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题目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包括(  )。
A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B

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

C

查阅、复制会计账簿

D

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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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新《公司法》完善了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 )。

A.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C.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

D.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


正确答案:BCD
解析:根据规定,股东只能查阅公司账簿,但不得要求复制公司账簿。

第2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关于股东的权利正确的是( )。

A.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B.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D.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ABCDE

第3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的事项有( )。

A.公司章程
B.会计账簿
C.财务会计报告
D.股东会会议记录

答案:A,C,D
解析:
公司会计账簿只能查阅不能复制。

第5题: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D
解析:
【考点】股东知情权和合伙人知情权【详解】《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因此,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董事会会议记录,但不能复制。A、B选项错误。《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条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股东不能以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C选项错误。《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因此,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D。

第6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

A.董事会会议记录

B.财务会计报告

C.会计账薄

D.股东会会议记录


参考答案:ABD

第7题:

关于股东的查阅权,下列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都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绝


正确答案:D

第8题: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包括股东有权查阅、复制()

A、公司章程

B、股东会会议纪录

C、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D、公司帐簿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

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答案: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股东与合伙人的知情权。 A项:《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有限公司股东通常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公司会计账簿,故A项错误。
B项:《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但无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更无权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故B项错误。
C项:《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而,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并不是申请解散公司的理由,故C项错误。
D项:《合伙企业法》第28条规定:“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故D项正确。

第10题: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在考试时点的原规定为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构成借壳的,自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不少于一个会汁年度。2014年10月,修订后的办法规定不构成借壳的,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构成借壳的,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本题题干没有交代是否构成借壳,因此,按照修订后的规定仍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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