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问答题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商标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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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商标权的内容。


正确答案:

第2题:

商标权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继承权、商标法律诉讼权。

第3题:

简述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商标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当然地受法律保护。


第4题:

简述商标权的确立原则。


正确答案: 商标权的确立原则有:
1)先使用原则:是指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首先使用该商标,商标权就归谁。
2)先注册原则:在采用这一原则的国家里,商标权属于首先注册的申请人。
3)无异议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商标权原则上授予先注册的人,但先使用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请求撤销。

第5题:

什么是商标权?它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获得商标权?


正确答案: (1)商标权:即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指商标所有者依法向商标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核准商标注册并授予注册申请人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内容:
1)专有使用权;
2)禁止权(排他权);
3)许可权;
4)转让权;
5)续展权;
6)注销权;
7)请求保护权
(3)如何获得商标权:
1)、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
通常采用三种原则:使用原则、注册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
2)、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
有两种方式:
①根据转让合同,转让人向受让人有偿或无偿地转移商标权。
②根据继承程序,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第6题:

简述商标权转让的限制。


参考答案:

商标权转让的限制: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须一并转让。
(2)联合商标须一并转让。
(3)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4)受让人有保证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的义务。


第7题:

商标权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许可使用权,商标继承权和商村法律诉讼权。

第8题:

简述商标权终止有哪些情形?


参考答案: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第9题:

简述商标权的种类、内容和确定原则


正确答案: 种类:
1.制造商标
2.销售商标
3.服务商标
内容:
1.使用权
2.禁止权
3.转让权
4.许可使用权
原则:
1.先使用原则:指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首先使用该商标,商标权就属于谁。
2.先注册原则:商标权属于首先注册的申请人。注册后取得的权利压倒其他任何人的权利,包括商标的最先使用人。
3.无异议原则:商标权原则上授予先注册人,但先使用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请求撤销。

第10题:

试述商标权的基本内容。


正确答案: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专有使用权。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以核发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禁止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其使用的范围要大于独占使用权,商标注册人不仅可以禁止他人随意使用其注册商标,也可以禁止他人随意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记,用于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或者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作为商标。
(3)续展权。商标所有人有权依法在商标有效保护期满时,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延长商标的有效保护期。因故在有效保护期内没有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宽展期(一般6个月)内提出续展,但需要缴纳延迟费。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4)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双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所有权转移的一种形式,一经转让,原来的商标注册人就失去了自己的商标权,因此,对于商标的转让应持慎重态度。
(5)许可使用权。商标许可使用权是商标使用权转移的另一种形式。被许可人得到的仅是商标的使用权,所有权仍归注商标册人。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6)争议权。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7)变更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变更其注册商标的有关内容。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8)标记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9)注销权。商标所有人有权注销已注册的商标,可以在有效期内主动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也可以采取到期不续展的方式自动失效。
(10)起诉权。商标所有人在其注册商标被侵权或被假冒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1)质押权;
(12)禁止侵权商品进出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