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查或复查
批评教育后继续审查或复查
终止审查或复查
按评分标准规定扣分
第1题:
审查组现场审查结束前,应当依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对被审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以此作为该申请单位能否取得保密资格的最终依据。
第2题:
现场审查时,审查组应当对被审查单位的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考试。()
第3题:
中止审查的情况是审查中发现被审查单位()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
第4题:
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规定,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中止审查或复查。()
第5题: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现场审查组应当如何处理。()
第6题:
发现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和信息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的,现场审查组应当()。
第7题:
发现涉密信息系统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现场审查组应当()。
第8题: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保密处配备了3人,现场审查组应当如何处理()。
第9题:
审查组作出审查结论后,应当将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复查)意见书》中,并由审查组组长在签名栏内签名。
第10题:
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规定,选择的协作配套单位不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应当中止审查或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