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多选题甲将一套房屋出租给乙。乙承租后,未经甲的同意,就将房屋转租给了丙。3个月后,甲未通知乙,将房屋出卖给了善意的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房屋过户后的6个月内,丁提出异议的,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无效B房屋过户后的6个月内,丁可以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C因甲出卖租赁房屋而未通知乙,乙可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D因乙非法转租在先,乙不得以甲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要求赔偿

题目
多选题
甲将一套房屋出租给乙。乙承租后,未经甲的同意,就将房屋转租给了丙。3个月后,甲未通知乙,将房屋出卖给了善意的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房屋过户后的6个月内,丁提出异议的,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无效

B

房屋过户后的6个月内,丁可以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C

因甲出卖租赁房屋而未通知乙,乙可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

因乙非法转租在先,乙不得以甲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要求赔偿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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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向乙购买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正式的登记,因此乙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使得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此甲丙签订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D选项的说法正确。
另外,注意,本题题目出错了,应该是“甲向乙出售房屋”。

第2题:

甲承租乙的房间,为了使用方便,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甲保管。甲未经乙的同意,与丙订立买卖合同,并告知了丙租赁房屋的事实,现丙向甲支付了约定的房款,房款与市场价、格大体相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基于善意取得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B.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乙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D.乙可以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在本题中,甲为无权处分人,但是丙是明知道甲的房屋是租来的而购买,这就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所以,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乙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并有权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

第3题:

甲、乙系夫妻,甲未经乙同意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丙。如果甲的出售行为给乙造成损失,乙有权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 )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第5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请求立即腾房

B.提高房屋租金

C.缩短房屋租期

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题中,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因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而失效,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未妨碍乙的优先购买权,但因该房屋所有权变动,使得丙成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乙应向丙交纳租金。正确答案是D.

第6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购买,甲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完结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中合法的是()

A. 请求立即搬出

B. 提高房屋租金

C. 缩短房屋租期

D. 交付租金


参考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7题:

甲承租乙的房屋,为了使用方便,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甲保管。甲未经乙的同意,与丙订立买卖合同,并告知了丙租赁房屋的事实,现丙向甲支付了约定的房款,房款与市场价格大体相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基于善意取得而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B.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乙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D.乙可以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
丙在知道甲为无权处分人的情况下,仍然进行交易,故丙不是善意取得,所以A项错误。故选A。

第8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乙经过甲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甲、乙的租赁期间,丙成为无权占有人,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9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丙受胁迫将房屋出卖给戊,丙完成了移转登记。戊向银行借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已将房产证交付给银行。在卖给丙之前,关于甲、乙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可以请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B.在甲未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前,不得转让物权给乙
C.乙可以出租房屋并获得租金
D.乙要承担房屋的风险


答案:A,B,C,D
解析:

第10题:

2015年4月2日,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房款,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乙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3年。后甲去世,仅有一继承人丁。丁继承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后,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登记,因此合同尚未生效
B、丁将房屋出卖给戊属无权处分
C、戊因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戊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办理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丁是甲的唯一继承人。《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丁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出卖给戊属于有权处分。故B选项错误,当选。因丁是有权处分,则戊不可能是善意取得。C选项错误,当选。《物权法》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若丙是有权占有,则戊无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若丙无权占有,则戊有权根据《物权法》第34条要求返还房屋。《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丙根据租赁合同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戊并无返还原物请求权。D选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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