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最终处理方法
B、资源化方法
C、减量化方法
D、预处理方法
第2题:
司法考试成绩异议处理方法 有那些
据《司法部关于2010年司考成绩公布等相关事宜的公告》的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
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第7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8题:
A、焚烧
B、厌氧发酵
C、分选
D、好氧堆肥
第9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