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问答题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其与受贿罪有何区别?

题目
问答题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其与受贿罪有何区别?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乙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本案中,乙并不知道甲为得到贷款向其妻子行贿的事实,因此其不具有受贿的故意,也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2题:

甲(建委主任)与妻子乙商议后,由乙出面收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为请托人办理建筑审批手续。乙的行为( )。

A.构成受贿罪

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参考答案:A?

第3题:

什么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其构成特征是什么?如何划分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参考答案:

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不分侵犯了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也损害了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有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身份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贿赂的,应当按受贿罪论处。


第4题:

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甲收受钱某的现金30万元,通过其丈夫(某市市委书记)帮助钱某升迁。甲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介绍贿赂罪
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答案:C
解析:
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甲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D选项错误。

第5题:

离休干部李某,利用其原矿务局局长的便利条件,通过现任职的矿长,为请托人以国家平价购买1500吨煤,收受请托人人民币2万元。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以受贿罪论处 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不构成受贿罪,不予处理 D.请托人构成行贿罪的,李某才构成受贿罪


正确答案:B
李某的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第388条之一规定的犯罪构成,即构成利用影 响力受贿罪。

第6题:

丙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D.诈骗罪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_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乙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另外,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乙没有受贿的故意,因此丙不能与其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


参考答案:1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而单位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之条件时,才能构成犯罪,如某国有单位虽然索贿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尚构不成单位受贿罪。另外值得注意,受贿罪中索贿的刑法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而单位受贿罪中索贿则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2受贿罪是复行为犯,构成此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而单位受贿罪只要国有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单位受贿罪,没有要求构成此罪的单位必须具有利用本单位相关职务或职权的行为。3单位受贿罪中要求具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且该“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必要条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而受贿罪的定罪中没有该情节的要求。4受贿罪中存在着斡旋受贿行为,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而单位受贿罪中则不存在斡旋受贿行为,即国有单位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有单位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则不构成斡旋受贿犯罪。

第8题:

陈某欲得到一工程,送给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刘甲100万元,希望其能够向管理工程的副市长刘乙(刘甲胞弟)说情。刘甲将100万元现金以及陈某的请求告诉刘乙,刘乙说:“钱你留着,工程我会帮助的”遂陈某获得工程。关于本案下列正确的是?()

A.刘甲和刘乙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B.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C.刘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刘甲构成受贿罪,刘乙不构成受贿罪,陈某构成行贿罪


参考答案:A

第9题:

在某地块招标过程中,张某游说作为国土局长的父亲利用职权影响使其友王某中标,后来背着父亲收受王某1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 张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 张某与张父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D. 张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D
解析:
A选项明显错误,此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B选项张父不知王某收受王某100万元,故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C选项《刑法修正案七》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犯罪。
其中“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表明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不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行为主体的内容知情,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并许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机关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同时触犯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选项中张父不知情,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
D选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D。

第10题:

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


答案:
解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