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卢某婚后与妻感情不和,在认识了打工妹肖某后,以夫妻名义与肖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如果卢某和肖某感情出现裂痕,欲与肖某解除同居关系,但肖某不同意。卢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真确的?()
A.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不应当受理卢某的请求
B.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C.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应当受理
D.如果卢某仅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第2题:
2000年,甲女与乙男打工时相识,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2年后双方感情破裂,乙男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
A.在案件受理后应补办结婚证
B.在案件受理后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应补办结婚证
C.在案件受理后解除同居关系
D.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证,如不同意领取结婚证,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3题:
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长久、持续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不了结婚登记,或者不愿意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4题:
第5题: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后,申请人都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后,申请人都不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第6题:
男女同居,一方是否可要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婚同居”,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单身男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对于这种单纯的同居关系,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解决的办法只能依靠双方协商处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作为“特殊同居关系”处理。所谓“特殊同居关系”是指同居中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是婚姻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又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制观。因此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一方或双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7题:
法定别居只解除夫妻同居义务,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第8题:
未婚同居一般不属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下列因同居产生的纠纷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的是()。
A.当事人双方都未婚,一方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C.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D.当事人请求确认同居关系
第9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0题: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