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仓储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仓储保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
主要有以下特征:
第一,保管方一般是专门经营仓储业务的法人。
第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它自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
第三,仓储合同具有计划性。
第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库、出库手续,验收项目和验收方式等。
第五,合同的标的物数量较多,储存量大。
第六,保管方常与存货方以外的第三人发生关系。
第2题:
简述行纪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行纪合同的概念。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委托人是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行纪人是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行纪合同也称为信托合同。
(2)行纪合同的特征。行纪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其标的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是:①行纪人一般以行纪为业。②委托事务范围不同,行纪人受托从事的事项为贸易活动。③行纪人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直接发生效力。④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⑤费用负担不同。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第3题:
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冲突规范是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的法律规范。
冲突规范的特点有:
(1)冲突规范仅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处理,不能具体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引的某国实体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4题:
简述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特征。
第5题:
简述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6题:
简述保管合同的特征。
保管合同的特征有:
(1)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意味着在我国原则上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2)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保管合同的标的物是寄存人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
(3)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特定的保管行为。保管合同的保管人的义务是依约对保管物提供保管行为,即将保管物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妥善、安全地对保管物进行保管,并于寄存人解除保管合同或者期限届满时返还保管物于寄存人。
(4)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第7题:
简述格式条款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由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一般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拟定时并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通常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和有关的社会团体。
(2)格式条款的内容具有定型化的特定。
(3)订约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一般情况下,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地位有较大差别,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经济实力方面往往占有较大优势,相对人不参与合同条款的制定,不能就合同条款讨价还价,在合同关系中处于附从地位。
第8题:
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标的是财产和财产权利。
4.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
5.继承权的实现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第9题:
简述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
第10题: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