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与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
(1)发生原因不同。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定事由。而合同解除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途径不同。合同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而合同解除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即可实现,只有对方有异议的,才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发生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2题:
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卞列说法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确认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C.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律属于无效合同
D.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第3题:
关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下列说法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无效合同与被撤销的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C.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D.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
性质相同,都是属于欠缺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且在形式上都履行了婚姻登记程序。
法律后果相同。均自始无效。
区别:
发生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欠缺公益要件;可撤销婚姻欠缺私益要件,当事人要求撤销其婚姻后,才自始无效。
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范围较广,除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外,基层组织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仅限于当事人本人行使。
请求权行使的时效期间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长,只要法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消灭前均可,甚至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短,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以及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起。
第7题:
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