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0 合同法

单选题甲将损坏的物品交乙修理,乙依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动,将物品修理好归还给甲,并向甲收取约定的费用,此合同称为( )A 买卖合同B 承揽合同C 雇佣合同D 技术开发合同

题目
单选题
甲将损坏的物品交乙修理,乙依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动,将物品修理好归还给甲,并向甲收取约定的费用,此合同称为( )
A

买卖合同

B

承揽合同

C

雇佣合同

D

技术开发合同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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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3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2题:

甲将自己的电脑送到乙维修部修理,双方约定:乙为甲修理电脑,甲支付给乙200元修理费。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

A.委托合同

B.承揽合同

C.雇佣合同

D.行纪合同


正确答案:A

第3题:

甲无偿保管乙的物品;在保管过程中,由于甲的一般过失,乙的物品发生损毁。根据合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不得无偿保管物品

D.乙应向甲支付保管费用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保管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4题:

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

A.甲
B.乙
C.甲、乙共同所有
D.按照习惯确定

答案:B
解析:
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由用益物权人收取,即由典权人乙收取,故选B项。

第5题:

下列情况下能够适用《合同法》的是:()

A:甲、乙婚前约定,在甲乙双方婚姻的存续期间,甲每月将月工资的80%交乙保管
B:甲和乙之间签订的买卖服装的协议
C:当事人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委托人
D:甲、乙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甲,但是,乙应该负担孩子的全部生活费用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目的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故A、B、C三项当选。

第6题:

甲找乙做塑料蛋糕盒,乙与丙约定,由乙将塑料蛋糕盒的拼片(主要工作)印刷工作完成,将拼接工作交丙食品公司完成,( )。

A.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B.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D.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7题:

甲汽车修理厂和乙运输公司签订一汽车大修合同,甲欲将主要的修理工作交由丙汽车修理厂,但不知这样做是否合法及效力如何,遂向某律师请教。某律师的以下答复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将主要修理工作交丙

B.甲若将主要修理工作交丙,须经乙同意

C.主要修理工作交丙后,对丙的修理工作由丙向乙负责

D.若未获乙同意,乙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D
依《合同法》第252条第2款的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定作人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故BD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和乙约定10天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乙

B.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在1周后生效

C.甲和乙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1年

D.甲和乙约定如果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欠款总额10%的违约金


正确答案:BC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决定其效力产生或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所附期限是将来确定发生的,这是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同之处。A项中甲、乙约定10天后甲将自行车卖给乙,10天为甲履行合同的履行期,不是期限,不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B项甲、乙约定签订合同在1周后生效,即以1周作为期限,1周后合同生效,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项甲、乙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为1年,即表明1年后甲、乙的合同终止,1年为期限,故属于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项甲、乙约定到年底甲不能还清欠款,甲将承担违约金责任。年底虽为期限,但甲能否还清欠款是不确定的,故不是附期限而是附条件,应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9题: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
B.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
C.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
D.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

答案:D
解析:
不能以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故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故排除B项。C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第10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 d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 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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