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单选题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属于股东的( )A 自益权B 共益权C 股东权D 利益权

题目
单选题
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属于股东的( )
A

自益权

B

共益权

C

股东权

D

利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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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公司增资和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董事长李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增资决议有效,因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C.增资决议无效,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

E.本公司1/3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正确答案:CE

第2题:

公司拟变更或者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应当____

A股东大会过半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过半数通过

B股东大会2/3多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过半数通过

C股东大会过半数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2/3多数通过

D股东大会2/3多数通过和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召开的类别股东会的2/3多数通过


参考答案:C

第3题:

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股东会。()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C,D
解析: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违反章程规定,拒不向某股东分配红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B:股东只能请求召开股东会解决
C:股东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最终由法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本题中办事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所以B选项正确。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实施的民事行为的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26条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为自己,D选项说法错误。
A选项的依据为《公司法规定(三)》第3条,B选项的依据为该法第5条,C的依据为该法第13条,D的依据为该法第15条。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股东自己的利益受损害,当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当然股东并不是只能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解决,也可以向监事会报告,不过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股东不能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属于直接诉讼,即一般意义上的诉讼,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股东,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提出过反对意见或反对行为的股东不能成为被告,故选项B错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20条。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过A选项中王某虽然曾经是公务员,现在已退休,不再是公务员,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因此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正确。律师和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股东凭借所持有股票占有公司的股份,行使其股东权利。股东的权利主要体现为()。

A、股利请求权

B、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权

C、参与公司的决策权

D、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权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共益权是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

A.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参加权

B.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案权

C.新股认购优先权

D.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


正确答案:ABD

第8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会决议可以是召开股东会的形式作出,也可以是不召开股东会的形式直接作出,以直接形式作出的,需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E.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C,D
解析:
执行股东会决议是董事会的职权,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会的职责。

第10题:

2019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2019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9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9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9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事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

B.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C.经理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D.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答案:A,B,D
解析:
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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