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竞赛

问答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办理离退休手续吗?

题目
问答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办理离退休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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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负责考察。在下列情形中,应当撤销缓刑的有:( )

A.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B.缓刑考验期满一年内,发现故意犯罪的
C.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D.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要求撤销缓刑的
E.公安机关要求撤销缓刑的

答案:A,C
解析: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2题:

关于缓刑,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事由,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执行完毕
B: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均可以从事特定活动
C: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D:撤销缓刑的事由包括在缓刑考验期内过失犯罪,有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缓刑考验期满发现罪犯有未经处罚的判决宣告前的罪行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缓刑制度。详解: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故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C选项正确。缓刑的撤销,是指由于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遵守法定条件,而将原判决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使犯罪人执行原判刑罚。缓刑的撤销包括两种情况:(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判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故D项错误。

第3题:

关于缓刑的考验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无论在考验期内发现还是在考验期满后发现:都应当撤销缓开

B.缓刑考验期满,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犯罪行为没有处理,即发现“漏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

C.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按《刑法》第71条的规点,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D.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犯罪行为没有处理,即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按《刑法》第70条的规定,按照“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56.答案:B、C、D 考点:缓刑的考验期讲懈: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论是否在考验期内被发现,都应当撤销缓刑;而对于“漏罪”来说,只有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的,才可以撤销缓刑,如果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则应当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看是否过了追诉时效,如果已过了追诉时效则不再予以追究;此外,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论是发现“漏罪”还是犯新罪,都只是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既不“先并后减”(漏罪),也不“先减后并”。(新罪)。综上,BCD当选。

第4题:

离退休人员能受聘担任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专职工作人员吗?


正确答案:1991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编制及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可从国家正式职工中聘用;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退休、离休人员中聘用。

第5题: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缓刑中,应当撤销缓刑的有(  )。

A.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
B.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C.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有关缓刑监管规定,情节轻微的
D.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规定,情节轻微的
E.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DE: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有关缓刑的监管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

第6题:

关于我国的缓刑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缓刑制度针对的是短期自由刑,因此管制也可以判缓刑
B、在缓刑的考验期内,行为人可以行使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
C、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与漏罪,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一样
D、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答案:B,C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管制是不关押的,因此没有判处缓刑的必要性。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刑法75条并未禁止被判缓刑的行为人行使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刑法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因此,即使期满后犯新罪也不能撤销缓刑,而应只处理新罪。

第7题:

以下各项中可以撤销缓刑的情况不包括:( )
A.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强奸妇女
B.乙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在法院判决前还犯有盗窃罪
C.丙在缓刑考验期内数次违反法院判决中规定的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其进人歌舞厅的规定
D.丁经考察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县


答案:D
解析:

第8题:

犯罪分子()又犯罪的,不可能成为累犯。

A.假释考验期满

B.假释考验期间

C.缓刑考验期满

D.赦免以后


正确答案: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累犯时间条件,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参照上述规定,可知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本题正确答案是BC。

第9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办理离退休手续吗?


正确答案:《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1964年4月2日内务部也在《解答》中明确规定:“对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工作的,应分配适当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不定工资级别。”据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述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由于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和工资级别的均未确定,加之,缓刑期又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考验期限,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

第10题:

在海关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海关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海关工作人员津贴能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吗?


正确答案:在海关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海关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海关工作人员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具体计发办法是:离休人员,海关工作人员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海关工作人员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海关工作人员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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