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组通字[2009]43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离休干部,现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第2题:
享受部长、副部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其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第3题: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第4题:
组通字〔2009〕43号文件规定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及以下离休干部,提高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对吗?
第5题: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享受哪些待遇?
第6题:
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离休干部按规定提高待遇后,可分别享受副厅局级、副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对吗?
第7题:
哪些离休干部可以享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
第8题: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期间的医疗待遇如何享受?
第9题:
凡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担任过正(县)处级职务的离休干部,可享受()。
第10题:
自治区规定,离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订阅报刊的待遇。厅局级(含厅局级待遇)应订阅(),县处级及以下应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