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干部工作政策知识竞赛

问答题依法被判处过管制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题目
问答题
依法被判处过管制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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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满后,还可以离休。


正确答案:正确

第2题:

抗日战争时期游击区的党员,1953年以前脱产当干部的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抗日战争时期游击区的党员,1953年底以前脱产,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可从入党之日算起,并应享受离休待遇。

第3题:

既享受过“供给制”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的(含包干制),可视为供给制。建国前享受过供给制待遇,也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按享受供给制待遇对待,可以办理离休。

第4题:

哪些老干部可以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 (1)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革命军队的;
(2)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3)在敌战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4)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劳人老[1982]10号)

第5题:

《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上的发证日期填写()的日期。

  • A、批准干部离休;
  • B、办理时;
  • C、达到规定的离休年龄。

正确答案:A

第6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说出所依据的文件号?


正确答案: 不能办理离休,劳人老函[1985]15号

第7题:

依法被判处过管制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依法被法院判处“管制”的,属于刑事处分。根据劳人老函〔1987〕5号文件精神,凡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的干部,都不能办理离休手续。

第8题:

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工资分以及其他实物工资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工资分以及其他实物工资待遇,属于薪金制范畴,不能办理离休。

第9题:

1949年1月至9月享受实物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 A、能
  • B、不能
  • C、不一定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符合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可否办理离休?


正确答案:凡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在他们达到年龄并申请离休时,可予以办理离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