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T为票据到期日
T+10,T为票据到期日
T+3,T为票据承兑日
T+10,T为票据承兑日
第1题:
持票人在票据()状态下,可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①票据到期前 ②票据到期后 ③票据逾期后
第2题:
电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说明后,仍可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承兑人不得拒绝受理,承兑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或拒绝付款。
第3题:
电子商业汇票已逾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或与其签有协议的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在做出说明后仍可向承兑人发出逾期提示付款申请,逾期提示付款可在票据到期日后()发起。
A.6个月内
B.1年内
C.2年内
D.3年内
第4题:
电子商业汇票已逾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或与其签有协议的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在做出说明后仍可向承兑人发出逾期提示付款申请,逾期提示付款可在票据到期日后5年内发起。
第5题:
以下对承兑付款的业务规则描述不正确的是()
第6题: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日后再次提示付款。
第7题: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 下列所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
第8题:
第9题: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但在票据权利的期间内(),持票人在作出书面说明(说明需加盖持票人公章)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兑行仍应当继续对收款人(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第10题: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但在票据权利的期间内,票据到期日起()年,持票人在作出书面说明(说明需加盖持票人公章)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