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7 公司法

问答题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7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年4月,刘某的朋友王某投资开办了一家从事服装贸易的B有限责任公司,王某邀请刘某担任B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向A公司董事会汇报了此事,A公司董事会对此开会表决,除刘某在内的6名董事与会,一致同意刘某出任B公司总经理职务。2007年6月,园A公司总经理方某患病,董事会遂任命

题目
问答题
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7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年4月,刘某的朋友王某投资开办了一家从事服装贸易的B有限责任公司,王某邀请刘某担任B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向A公司董事会汇报了此事,A公司董事会对此开会表决,除刘某在内的6名董事与会,一致同意刘某出任B公司总经理职务。2007年6月,园A公司总经理方某患病,董事会遂任命董事张某为公司总经理。  问:  (1)A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刘某担任B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张某出任A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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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公司法》第66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见A正确,当选。
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可见C正确,当选。
根据该法第69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50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另根据该法第70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可见B
正确。
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D正确.当选

第2题:

在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未设立股东会

B.公司董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

C.公司的董事长刘某兼任另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

D.公司的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全部职权


正确答案:BCD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BCD。依《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故A项不当选,D项当选。第68条:“……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故B项当选。第70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故C项当选。所以本题选B、C、D项。

第3题:

2﹒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D
【解析】(1)选项AB:“小公司”的特殊规定——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2)选项C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4题:

(2015年)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所有董事会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B.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聘任
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选项B: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3)选项C: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第5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下列个人或企业中,与甲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是( )。

A.甲公司监事张某之子

B.甲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某

C.甲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

D.持有甲公司8%表决权资本的刘某控股的乙公司


正确答案:C
主要投资者个人和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因此选项“A和B”不正确;甲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弟弟自己创办的独资企业属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关联方关系;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因此,选项“D”不具有关联方关系。 

第6题:

下列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可以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正确答案:B
解析: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7题:

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后甲公司解除张某总经理一职,甲公司向丁公司董事会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张某拒不召集股东会,甲公司遂直接派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到丁公司接替张某的董事长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作为大股东有权直接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B.是否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

C.甲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B
《公司法》第3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选举和更换董事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无权自由更换。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是控股股东,也无权直接更换董事长,只能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更换。

第8题: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B.国有独立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C.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D.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参考答案:A, C, D, E

第9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BD

第10题:

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生物质发电公司45%的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占股份20%,其他小股东合计占股份35%。为强化管理,甲企业派出副总经理王某任乙公司董事长,并组织乙公司董事会。根据《安全生产法》,乙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责任主体是()。

A.董事长王某
B.总经理李某
C.乙公司董事会
D.甲企业董事会

答案:C
解析: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安全生产投人的决策程序,因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而异。但其项目计划、费用预测大体相同,即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牵头,工会、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参加,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经财务或生产费用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股份制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前,应经过董事会下属的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查。个体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则由投资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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