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 行政法学

问答题王某于2010年10月30日在甲省A市人民医院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某。张某,2008年大学毕业后到A市人民医院骨外科工作,2009年9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2010年10月1日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审批通过,2011年3月1日领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王某认为张某在实施手术时,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应属非法行医,多次要求A市人民医院及张某赔偿其人身损害,双方争议未果。2011年6月1日,王某向甲省A市卫生局请求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A市卫生局于2011年7月15日给予书面答复,认为

题目
问答题
王某于2010年10月30日在甲省A市人民医院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某。张某,2008年大学毕业后到A市人民医院骨外科工作,2009年9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2010年10月1日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审批通过,2011年3月1日领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王某认为张某在实施手术时,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应属非法行医,多次要求A市人民医院及张某赔偿其人身损害,双方争议未果。2011年6月1日,王某向甲省A市卫生局请求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A市卫生局于2011年7月15日给予书面答复,认为张某直到2011年3月1日才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因为证件制作、上报验印有个过程,因此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非法行医。王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但在2011年8月王某因病情恶化死亡,留有妻子刘某和儿子王小小(19岁)问:(1)若王某妻子刘某和儿子王小小申请行政复议,本案的行政复议参加人有哪些?(2)若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有哪些?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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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四)

甲市A区的王某与张某、赵某于2003年8月1日分别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其位于甲市B区的两间平房出租给张某、赵某,租赁期为三年,每间平房每月租金500元。租赁半年后,张某将其承租的平房转租给郑某,自己搬到甲市C区居住。赵某将其承租的平房转租给了孙某,自己搬到了甲市D区居住。二个月以后,上述转租情况被王某知道,王某找到张某、赵某后,提出不同意转租,并认为张某、赵某违反了租赁合同,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王某的请求被拒绝后,遂诉至人民法院。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76.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A区

B.甲市B区

C.甲市C区

D.甲市D区


正确答案:A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四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民诉意见》第五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诉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第2题:

张某因有事欲向单位请假1个月,但单位规定事假最多1周。遂张某找到在县医院工作的王某,请执业医师王某开具病假条。王某内张某开出了“病毒性心肌炎,需在家休息1个月”的诊断证明。对于王某的行为,县卫生局可给予

A.行政或纪律处分

B.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C.调离医师岗位

D.警告或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至1年

E.警告或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正确答案:D

第3题:

张某注册登记的执业类别是妇产科医师。张某应一朋友请求,在张某家中为其做了人流手术。张某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包括


正确答案:D

第4题:

张某是某医疗机构的医师,该医疗机构被市卫生局指定为艾滋病的定点咨询和初检机构。某日,正在张某值班过程中,艾滋病感染者刘某前来咨询,张某由于心里对艾滋病的恐惧,拒绝为刘某进行免费咨询,则对张某市卫生局应当作出的处罚是

A.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E.吊销张某的执业证书

答案:A
解析: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提供免费咨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故选择A。

第5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6题:

王某于2002年6月从某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毕业后,同年7月分配到某市一所二级乙等医院从事医生工作,2003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后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04年该同志又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省卫生行政部门却未予批准,原因是

A.王某参加工作不满2年

B.王某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工作不满1年

C.王某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工作不满2年

D.王某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工作不满3年

E.王某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工作不满5年


正确答案:C

第7题:

张某,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2000年7月大学毕业,2000年9月即擅自开设诊所独立行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其行为属于

A.个体行医

B.执业医师行医

C.执业助理医师行医

D.未办理手续非法行医

E.未取得医师资格非法行医


正确答案:E

第8题:

张某到李某门诊(该个体门诊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做剖腹产手术(依规定,该类手术应在乡级以上医院进行;但该门诊已成功进行多例类似手术)。李某(拥有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先后约犯罪嫌疑人刘某(拥有河南省信阳市卫生局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卢某(获得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在镇医院从事专业麻醉,获得《助理执业医师证书》)、蔡某(拥有乡村医生中专水平合格证书、乡村西医职称证书、乡村医务人员上岗证书)到其门诊内为张某做剖腹产手术。李某负责接小孩、刘某主 刀做手术,卢某负责麻醉,蔡某当手术助手;被害人张某被卢某实施硬膜外麻醉一分钟后身体出现异常,四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实施抢救,二十分钟后张某死亡,其体内所孕双胞胎女婴同时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死亡原因系行剖宫产手术硬膜外麻醉时麻醉药注入脊髓腔,使呼吸、循环中枢麻痹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第335条就医疗事故罪作出规定,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第336条就非法行医罪作出规定即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但对后者“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如何理解存在诸多分歧。本案之所以存在诸多分歧原因就在于此。故有必要先就如何科学理解“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探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不仅包括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擅自行医的情形,而且应当包括虽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形;“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与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非同位概念。持该种观点的理由是“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统一”。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一是看他是否通过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二是看他是否经过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许可证。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对照此类法条,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卢某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刘某、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9题:

张某注册登记的执业类别是外科医师,张某应一产妇请求,为其实施了剖宫产术。张某的行为属于
A.医疗事故
B.医疗不当行为
C.正当医疗行为
D.非法行医
E.医疗差错


答案:A
解析:
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10题:

张某是某医疗机构的医师,该医疗机构被市卫生局指定为艾滋病的定点咨询和初检机构。某日,正在张某值班过程中,艾滋病感染者刘某前来咨询,张某由于心里对艾滋病的恐惧,拒绝为刘某进行免费咨询,则对张某市卫生局应当作出的处罚是

A、降级
B、撤职
C、开除
D、吊销张某的执业证书
E、通告批评,予以警告

答案:E
解析: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对提供免费咨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告批评,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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