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实务(二)

问答题2012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13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的专利申请权归属。2013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13年11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13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  问题:  (1)张工

题目
问答题
2012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13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的专利申请权归属。2013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13年11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13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  问题:  (1)张工程师对A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3)甲公司如果认为B产品属于甲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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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分别指派丙和丁从事科研工作。双方就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产品研制成功后,如果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A、甲和乙共有

B、丙和丁共有

C、甲乙中先提出申请的一方

D、丙丁先提出申请的一方


参考答案:A

第2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分别指派丙和丁从事科研工作.双方就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产品研制成功后,如果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A.甲和乙共有

B.丙和丁共有

C.甲、乙中先提出申请方

D.丙、丁中先提出申请方


正确答案:A
[解析]在本案中,丙和丁执行单位的任务,依据《专利法》第6条,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依据《合同法》第340条,应当属于甲和乙共有.

第3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一种新产品,分别指派丙和丁从事科研工作。双方就专利申请没有约定。产品研制成功后,如果要申请专利,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 )。

A.甲和乙共有

B.丙和丁共有

C.甲和乙中先提出申请方

D.丙和丁中先提出申请方


正确答案:A

第4题:

甲、乙合作开发某产品,双方就专利申请权 的归屑未作约定。产品开发出来后,如果就该产品申 请专利,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为甲、乙共有,但甲若转让,乙在同 等条件下得优先受偿
B.若甲放弃专利申请权,乙得单独申请
C.若甲取得专利权,乙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D.若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得单独申请


答案:A,B,C
解析:
。依《合同法》笫340条的规定,贪作开发 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亊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 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 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 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 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 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 请专利。故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 正确选项为ABC。

第5题:

甲研究所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没有对专利的归属作出规定。现甲研究所单独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公司未经甲研究所同意便已开始使用这项发明,双方均对他方表示异议。对此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单独享有

B.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和乙公司共同享有

C.乙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而无须取得甲研究所的许可

D.乙公司实施该项专利,应当付给甲研究所合理的使用费


正确答案:AD

第6题:

多项选择题

甲研究所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没有对专利的归属作出规定。现甲研究所单独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公司未经甲研究所同意便已开始使用这项发明,双方均对他方表示异议。对此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单独享有

B.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和乙公司共同享有

C.乙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而无须取得甲研究所的许可

D.乙公司实施该项专利,应当付给甲研究所合理的使用费


正确答案:AD

第7题:

下列行为中,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为( )。

A.甲公司未征得乙公司的同意,用乙公司的专利方法生产产品

B.甲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自己没有申请过专利的产品上标上乙企业的专利号和专利标记

C.甲企业在乙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乙的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乙取得专利权后,甲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

D.甲公司作出了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其单位在甲申请专利前即抢先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


正确答案:C
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专利权侵权。

第8题:

2008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09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专利申请权归属。2009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09年11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09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

2009年6月,张工程师与丁公司订立委托合同,由张工程师为丁公司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丁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工程师遂以自己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1年1月,张工程师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1年3月,戊公司发现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专利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工程师对A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3)如果B产品获得专利权,乙公司享有的权利是什么?请说明理由。

(4)甲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A产品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甲公司向专利局要求优先权时,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资料?

(5)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6)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说明理由。

(7)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8)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戊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1)张工程师对A产品没有专利申请权,因为A产品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1分)根据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1分)。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1分)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有专利申请权,因为B产品属于委托开发。(1分)根据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1分)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张某是完成发明的个人(受托人),享有专利申请权。(1分)
(3)乙公司有权享有免费实施该B产品专利的权利。(1分)根据规定,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本案研究开发人张某如果依法取得了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委托人乙公司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1分)
(4)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1分)另外,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1分)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1分)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1分)
(5)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1分)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1分)
(6)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不能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1分)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1分)本题中,2011年1月是张工程师取得该专利权的时间,并非是申请日,因此并不是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时间。
(7)张工程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1分)
(8)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戊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
Answer
(1)Engineer Zhang has no right to apply for a patent for product A because product A belongs to the service invention, thus the right to apply for a patent belongs to Company A. Under the law, the creation born in the process which the inventor is carrying out the company’s assignment, or the creation that be finished under the company’s current material and technology condition, is the service invention. The right to apply for a patent belongs to the company. When the application was passed through, the company becomes the patentee.
(2)Engineer Zhang has the right to apply for a patent for product B because product B belongs to the commission development. According to the rule, the invention finished by two or more companies or individuals, as well as the invention finished by a company or individual that was authorized by anther company or individual, the applying right belongs to the two parties, unless otherwise contract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When the application was passed through, the applying company or individual becomes the patentee. Engineer Zhang is the trustee, thus he has the right to apply.
(3)Company B enjoy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 product B, free of charge. According to the rule, the developer who has the patent, the consignor may enforce the right cost for nothing. In this case, if the developer obtains the patent of the product according to law, the consignor Company B can enjoy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 product B free of charge.
(4)The applicat, who files an application for a patent for utility model or invention abroad for the first time, and within 12 months applies at the same subject in China has the priority. Furthermore, the applicat, who files an application for a patent for utility model or invention abroad for the first time, and within 12 months applies at the same subject to the pa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the State Council has the priority. Requiring for a priority, the applicat shall present a written statement and submit a copy of the documents of application for a patent within 3 months. The one who did not present a written statement or submits a copy of the documents of application for a patent exceed the time limit is seemed to be not asking for the priority.
(5)The substance condition of awarding design patent right is that the design being award of the patent shall not be same or similar to the design that being published in the publication abroad or to the design used domestically before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and the patent shall not conflict with other’s prior legitimate right.
(6)The duration of Engineer Zhang’s patent right for design cannot be started from the January of 2011. Under the rule, the duration of patent right for design is ten years and started from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In this case, January 2011 is the time Engineer Zhang obtained the patent but not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thus it is not the start time.
(7)The extent of protection of Engineer Zhang’s patent right for design shall be determined by the product incorporating the patented design as shown in the drawings or photographs.
(8)If Company E refuses to accept the decision declaring by the patent re-examine council as final, it may file a suit with a people’s court within 3 months started from the date it received the notification.

第9题:

甲研究所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没有对专利权的归属作出规定。现甲研究所单独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公司未经甲研究所同意便已开始使用这项发明。双方均对他方表示异议。问:

(1)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准享有?

(2)乙公司是否有权不经甲研究所的许可而实施该项专利?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单独享有。
(2)乙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而无须取得甲研究所的许可。
[解题指导] 本题涉及《专利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开发合同制度。依《专利法》规定,委托合同没有约定的,发明人有专利申请权。依《合同法》规定,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大学合作开发一种新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开发成功,甲公司与乙大学未对专利申请权作出约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乙大学均享有专利申请权
B: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的,乙大学不能申请专利
C:乙大学转让专利申请权的,甲公司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D:乙大学放弃专利申请权的,甲公司单独申请并取得了专利权,乙大学无权免费实施专利

答案:D
解析:
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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