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考试

问答题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如何认定?

题目
问答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如何认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有呆账记录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有影响。根据规定,职工或其配偶存在呆账或核销记录,原则上不予核准贷款。

第2题:

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


正确答案: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若您们名下的房产贷款已还清且已卖出,即“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已结清且“认房”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结果为注销,一般可不计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广州住房公积金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

第3题:

如何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a、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书,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②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③购房合同;④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⑤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b、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受理银行审查同意,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由受理银行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
c、借款人必须将所购住房的合同原件或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交由贷款受理银行保管。
d、目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由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受托办理,职工可直接到上述四家承办银行申请。
e、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抵押,并向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抵押所购住房必须在借贷前一次性办理抵押房产的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

第4题:

问答题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7个条件分别如何?

正确答案: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广州市常住户口缴存职员贷款时需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非常住户口需连续缴存12个以上;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
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如何办理集资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集资建房单位应提供计划、土地、规划、房改等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由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并与贷款承办银行签定按揭合作协议。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可由管理中心认可担保资格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

第6题:

第三套住房如何认定?还有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被认定为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7题:

问答题
什么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如何办理?

正确答案: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是职工利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即可同步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1)已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通过审批,在受委托银行也已办理贷款手续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签订《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正常还款一个月后于次月协议开始生效。
(2)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借款合同及还款凭证到所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签订《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于签订协议后的次月协议开始生效。
解析: 暂无解析

第8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公积金中心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可认定为住房公积金呆账:
(1)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又无继承人承担其债务,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依法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公积金中心依法对借款人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
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公积金中心经依法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4)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积金中心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后,公积金中心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5)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公积金中心经依法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6)由于上述(1)至(5)的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公积金中心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资产被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之后的所得金额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余额。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选择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

正确答案: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家庭收入情况自由选择以上两种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归还的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递减,其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这种方式还款额月月相等,方便易记,适合于预期收入变化不大的职工。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这种方式的特点是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减少而递减,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这种方式在贷款初期还款压力大,以后逐期下降,适合于目前供款能力较强,但预期收入下降的职工。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时,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提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其开设的还款账户,受委托银行每月按时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
解析: 暂无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有呆账记录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有影响。根据规定,职工或其配偶存在呆账或核销记录,原则上不予核准贷款。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