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柜员考试

多选题如企业客户在重庆银行甲、乙支行分别开有结算账户,则可任选()其一作为其企业网银服务的受理行。A甲支行B乙支行C丙支行D丁支行

题目
多选题
如企业客户在重庆银行甲、乙支行分别开有结算账户,则可任选()其一作为其企业网银服务的受理行。
A

甲支行

B

乙支行

C

丙支行

D

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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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
B: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
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以及《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诉讼权利的,因此自然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追索,因此D项正确。

第2题:

中国人民银行甲县支行经乙市中心支行批准,对甲县信用合作社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甲县信用合作社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是甲县支行,乙市中心支行是第三人
B:被告是乙市中心支行,甲县支行可以是第三人
C:甲县支行和乙市中心支行是共同被告
D:甲县支行是被告

答案:D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所谓“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是指对外决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经批准的除行政许可外的行政案件,被告为对外决定机关。本题为经批准案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对甲县信用合作社作出罚款决定的仍然是甲县支行,故应当由其作为被告,排除B项。甲县支行和乙市中心支行没有共同作出罚款决定,故不存在共同被告,排除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或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对甲县信用合作社的罚款不会影响乙市中心支行的权利义务,故乙市中心支行不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排除A项。本题应选D项。

第3题:

陈某因其存于中国银行甲县支行乙储蓄所的3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向法院起诉。本案的被告是()

A、乙储蓄所

B、甲县支行

C、甲县支行和乙诸蓄所

D、中国银行总行


参考答案:B

第4题:

客户网银相关账户不在受理行的,《企业网上银行交易限制通知书》由()出具。

  • A、受理行业务部
  • B、该账户所在支行业务部
  • C、总行电子银行部
  • D、客户指定支行

正确答案:B

第5题: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若丙一并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A市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 B、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 C、A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
  • D、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

正确答案:B,C,D

第6题: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

若丙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A市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B.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C.A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
D.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

答案:B,C,D
解析:
考查被告诉讼地位的确立。根据《民诉解释》第52条第6项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享有独立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因此,A市支行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而不是由其所属的城市银行应诉。故B、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66条的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因此C项错误,A项正确。

第7题:

春晖公司派遣财务人员到工商银行甲市乙县支行办理现金存款业务。该支行工作人员在点数现钞时发现15张百元假钞,予以收缴并出具《收缴凭证》。春晖公司有权:()

A:以工行乙县支行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B:以工行乙县支行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向工行甲市中心支行申请行政复议
D:向人民银行乙县支行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B,D
解析:
收缴假币,具有强制性,属于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对此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应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错误。国务院《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4条第1款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工商银行虽然属于企业,但根据上述条文,其获得相应授权。故本题中,办理现金存款业务时收缴假币的工商银行甲市乙县支行,属于被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被授权组织为复议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组织的行政机关。工行乙县支行直接进行行政管理的行政机关是人民银行乙县支行,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第8题:

若丙一并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将A市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B.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C.A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

D.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


正确答案:BCD
BCD。《民诉意见》第40条第6项规定。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享有独立诉讼权利能力的其他组织。因此A市支行可以单独参加诉讼,而不是由其所属的城市银行应诉,因此BD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5、126条的规定,不管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时,债务人和保证人是共同被告。因此C项错误,A项正确。

第9题:

甲商业银行H支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乙公司在H支行取得贷款、在该行办理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和账户管理等业务,为甲商业银行H支行星级客户。甲商业银行H支行2017年第三季度有关经营业务的收入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9505.6万元。 (2)提供票据贴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874.5万元。 (3)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37.1万元。 (4)提供账户管理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服务费收入20万元。 乙公司向甲商业银行H支行购进的下列金融服务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 A、票据贴现服务
  • B、账户管理服务
  • C、贷款服务
  • D、资金结算服务

正确答案:A,C

第10题:

分行管理员给一个分行查询员分配的权限为,查询机构分行和甲、乙、丙、丁四家支行,操作机构分行和甲、乙两家支行,该查询员在他的预警查询下可以察看()机构的预警?

  • A、甲支行;
  • B、乙支行;
  • C、丙支行;
  • D、丁支行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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