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

问答题某甲今年十七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2011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如果甲是15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某甲今年十七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2011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如果甲是15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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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甲今年十七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2011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如果甲是15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当然有效,效力待定,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父母追认有效,否则无效。

第2题:

某百货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本省的甲、乙、丙钢材厂发出传真,传真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01型号的钢材2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传真,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钢材厂在收到传真以后,都先后向百货公司回复了传真,在传真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钢材的价格。而甲钢材厂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便派车给百货公司送去了100吨钢材。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百货公司得知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丙钢材厂去传真,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200吨01型号钢材,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传真后第二天上午,丙钢材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钢材厂将100吨钢材送到百货公司,被告知,他们已决定购买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受其送来的钢材。甲钢材厂认为,百货公司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甲钢材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原告回复被告的传真和发运钢材的行为是要约,为什么?


正确答案:原告以传真告知货物的价格并发出货物来作出订立合同的提议,该提议已具备了未来合同的基本条款,且表明了原告愿意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

第3题:

1999年1月,某甲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当时,某甲17周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

问:(1)甲可否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的买卖行为?为什么?

(2)在此买卖关系中,百货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为什么?

(3)如果甲是15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1)可以。因为,甲虽然未满18周岁,但她已是外企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买卖行为。
(2)符合。从题意上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
(3)不能当然有效,此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因为,15周岁的自然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上万元的交易活动显然已超出了其能力可及的范围,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适应。但并非一定无效,若其父母予以追认,则有效;其父母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应当退货还款。

第4题:

某甲今年十七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2011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在此买卖关系中,百货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为什么?


正确答案:符合。从题意上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

第5题:

王某,16岁,某天到商场以1800元买了项链和戒指,她父母认为王某尚未成年,没征得家长的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要求商店退货。而王某认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待业青年,不愿退货。  请问: 王某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行为有效。
因为王某是年满16周岁,能够依靠自己的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自然人,所以,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6题:

某甲今年十七岁,是某外企的在职职工。2011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镶钻白金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百货公司,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甲可否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的买卖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可以,因为甲虽然未满18周岁,但她已是外企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买卖行为。

第7题:

李某,十六周岁。一天,她到工艺美术公司以1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她父母认为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要求公司退货。而李某提出她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社会青年,她表示不愿退货。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的买卖行为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已满十六周岁,虽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受他人的意志约束。

第8题:

甲是某企业的职工。2005年1月,甲刚过完17周岁生日,即用其工资积蓄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宝石项链。在交易中,双方意愿表达真实,项链也没有质量问题。目前,甲仍在该企业供职,收人稳定,每月2000元。

甲回家后,其父对女儿的消费行为非常生气,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

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以女儿尚未成年

为由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

不下。

问:(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甲是17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有效的(2分)。因为,甲虽然未满18周岁,但
  她已是企业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2分)。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进行这一买卖行为。从题
  目给出的条件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
  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
  (2)不能当然有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因为,
  17周岁的自然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上
  万元的交易活动显然已超出了其能力可及的范围,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适应。但
  并非一定无效,若其父母予以追认,则有效;其父母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甲的父亲如拒绝追
  认,该行为即无效,商店应当退货还款。

第9题:

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第10题:

某甲17周岁,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人,1992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因此,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是15周岁,则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本案中若甲是15周岁,要进行大额交易,则需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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