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

问答题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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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是使纳税人的纳税绝对总额减少的筹划策略,它可以分为()。

  • A、直接收益筹划原理
  • B、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 C、递延纳税原理
  • D、间接收益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A,D

第2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第3题:

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缴纳的时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4题:

多选题
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等。
A

增值税筹划

B

消费税筹划

C

营业税筹划

D

所得税筹划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几年的时间。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的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第6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正确答案: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例如,合并企业的一方所提供的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恰恰是合并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劳务的行为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合并各方形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主体,各方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缴纳营业税的。
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境内”是指:其一,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其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第7题:

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向我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部门去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率。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获奖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以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第8题:

企业选择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再投资退税等税收政策是运用()。

  • A、税基筹划原理
  • B、税率筹划原理
  • C、税额筹划原理
  • D、税期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C

第9题:

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等。

  • A、增值税筹划
  • B、消费税筹划
  • C、营业税筹划
  • D、所得税筹划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税收筹划的特点。

正确答案: ①不违法性。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在对税法进行认真研究比较厚,对纳税进行的一种最优化选择,符合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
②超前性。税务筹划一般都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的,它可以在实现测算出税务筹划的效果,因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③目的性。目的行表示纳税人要取得税务筹划的税收利益,包含两层意思,意思选择低税负,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其结果都市税款支付的节约。
④普遍性。各个税种规定的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减免税及纳税期限等,一般都有差别。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会,也就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普遍性。
⑤多变性。各国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各税种的实施细则等,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会经常发生变化,因此,税务筹划具有多边性。
⑥专业性。专业性是指面临社会化大生产、经济全球化、国际经贸业务的日益频繁及规模越来越大,而各国税制越来越复杂,机考纳税人自身进行税务筹划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作为第三产业的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便应运而生。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