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面试)

问答题环保局长说:环保局干不干事,干多少事是由政府决定的。你支持他这种说法吗?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环保局长说:环保局干不干事,干多少事是由政府决定的。你支持他这种说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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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某工厂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工厂不服,遂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在超过复议期限后未做出任何决定,市环保局经复议后决定维持区环保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该工厂遂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则本案的合适被告应当是:

A.区政府

B.区环保局

C.市环保局

D.三者都可以


正确答案:B
5.【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和《行诉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有下列几种情形:(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受理或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受理或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第2题: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人说:政府干预市场不好!有人说政府怎么干都干不好,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解析:
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人认为政府干预市场不好,也有人认为政府怎么干都干不好,我对这样的观点持否认的态度。
    
我认为政府干预市场是有必要性的,我们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起整体指导。部分政策的实行过程中是需要政府干预的。如果市场不被管理,市场容易出现乱象,例如,如果政府不干预市场,容易导致农民在务农的过程中过于追逐利益,并且面临低成本低代价的粮食安全战略,并不能完全依附市场,必须由政府做把控。对于政府怎么干都干不好,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当前的大型农田水利设施是不是必须由政府出资,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这些政策只有政府能够根据区域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配,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因此,政府干预市场是必要的,政府并不是怎么干都干不好。
    
因此,我们需要市场与政府相结合,同时政府起到主要的指导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经济问题,促进经济发展。

第3题:

干事创业要克服( )。

A.不干事

B.干虚事

C.空谈

D.弄虚作假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怨敌用兵器打我们时,为什么不能完全怪他,我们自己也有责任?你觉得这种说法合理吗?


正确答案: 1)只有敌器与我们的身体二者同时具足,才会导致伤害痛苦的出生。如果没有身体,别人要打也像打虚空一样没有办法。假如单独对敌人生嗔心,非要报仇不可,但对身体从来没有怨言,也不打算找它算帐,这完全是一种愚痴的做法。
2)身体像一个人形的大疮伤,轻轻触及就会痛苦不堪,我们由无智慧而盲目地爱取执著它,它在遭害受伤时该嗔恨谁呢?
3)我们虽然不想受苦,却偏爱造作导致痛苦的恶因,既然现在为往昔的罪业而受害苦,凭什么憎恨别人呢?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造纸厂未获排污许可,若其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B:可以单独起诉市环保局
C:可以一并起诉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
D:应当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第6题:

有人说“干得多,出的问题也多,所以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请结合实际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认识。


正确答案:①这是一种错误认识,是对工作的极端不负责任; ②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利己主义; ③要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认真负责工作; ④要锻炼自己,增长才干,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不服,若起诉,谁为被告?()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第8题:

你为什么那么()他啊,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吗?

A.喜欢

B.嫌

C.嫌弃

D.了解


参考答案:BC

第9题:

有人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赤字时由政府弥补。你认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正确,弥补基本养老保险赤字是政府的职责。

第10题:

省环保局的赔偿费用由()财政支出。

  • A、中央政府
  • B、省人民政府
  • C、省环保局
  • D、国家环保局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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