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款营业机构会计主管
错款营业机构会计副主管
错款营业机构主管行长
错款营业机构行长
第1题:
()错款是指基层营业机构在与外部客户办理现金收付款业务时,因辅币配给不足、客户不接受辅币等特殊原因形成的现金错款。
第2题:
营业机构在办理现金业务时发生错款,如当日营业终了前不能追回,应当作如下处理()
第3题:
发生责任性、案件性现金错款的业务人员,必须在发现错款的()个工作日内,向该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提交书面材料。
第4题:
对于单笔金额折合在人民币10000元(不含)以上的现金错款,经()审核后上报()审批。
第5题:
对于确认因出纳机具(不含自助设备)故障等技术原因造成的现金错款,由()机构填写“现金错款报告表”。
第6题:
发生错款的营业机构应及时在“会计业务差错登记簿”上登记发生错款的()等信息记录(辅币特殊性错款可汇总登记)。
第7题:
每季度“现金出纳管理及营运情况”报告中哪项作为现金差错重要事项报告()。
第8题:
()为总行指定的现金错款有权审批人。
第9题:
会计主管应根据现金错款金额大小及情节可以逐级向()报告。
第10题:
对于已查明原因的现金错款,应及时进行追偿,追偿时由()在“现金错款报告表”(留存联)上签注追偿方式后进行销账处理。退还现金时应由客户在“客户签收记录簿”上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