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问答题简述子产铸邢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意义。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子产铸邢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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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是?()

A、子产铸刑书

B、邓析作竹刑

C、赵鞅铸刑鼎

D、李悝制《法经》


参考答案:C

第2题:

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


答案:对
解析:
春秋时期,郑国执政予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第3题:

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是()。

A.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

B.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

C.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

D.维护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参考答案:A, B, C

第4题:

历史上最早把法律铸于铁鼎上,公布于众的法家人物指()。

  • A、管仲
  • B、子产
  • C、李悝

正确答案:B

第5题:

子产 “(),即把新制定的“()”铸在铁鼎上公布,这事中国法制史上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
铸刑书;刑书

第6题:

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选项B错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旧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一次重大胜利。选项C正确,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明确了“法律公开”这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对于后世封建法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选项D错误,孔子对“铸刑鼎”持反对态度。

第7题:

春秋时,郑国的()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A.邓析 B.子产 C.赵鞅 D.范宣子


答案:B
解析:
【详解】《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记载,子产“铸刑鼎”,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选项A不正确,《左传?定公九年》(公 元前503年)记载:“郑驷歆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原为郑国大夫邓析所私自编撰,并无法律效力,后经国家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选项C不正确,在子产公布法律23年后,即公元前513年,晋国大臣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众。选项D不正确,晋国的赵鞅和荀寅铸在鼎上的法典即为范宣子所作的刑书。

第8题:

试述子产“铸刑书”的重大意义。


参考答案:

首先,它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新刑书的公布,使“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体现了春秋后期新兴地主阶级、商人和劳动人民保护私有财产、人身权利和执法公平的要求,使定罪量刑有一个公开、统一的标准。因此,公布成文法思想的提出,标志着罪刑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子产的贡献,是在思想上使过去的礼、刑相分走向礼、刑统一,把公布成文法说成礼治的体现。
其次,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子产铸刑书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制服那些骄奢不法的强宗大族,贵族们犯了法也要按照刑书的规定,与平民同样对待。虽然从实质上看,子产的刑法只不过是用封建等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等级,但刑法的公布,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这就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的理论创造了前提。


第9题:

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成文法典,是郑子产所铸的()。


正确答案:刑书

第10题:

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制史上有什么意义?


正确答案: 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制史上至少具有如下两个方面的意义:1、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法的“合理合法”。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恐怖局面,也限制了贵族的独断专行。刑书的公布可以使“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而且使定罪量刑有了一个公开的、统一的标准。因此,子产铸刑书标志着罪刑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2、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贵族的限制作用。刑法的公布,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的理论创造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