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问答题试论人身自由的概念和意义。[2001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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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试论人身自由的概念和意义。[2001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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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民主、威权和极权三种政体类属概念对政治发展研究的理论意义及其局限。


正确答案: 在古希腊和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理论家们通常将民主政体与乌合之众、贱民和暴民统治联系在一起。在近代资产阶级成长时期,民主政体则被认为是社会契约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对传统封建独裁统治和君权神授的彻底否地。在当代西方学者的政治词汇中,民主政体已不是古典意义上的“人民的统治”,而被认为是一种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统治。这说明,民主政体这一类属概念对于政治发展的研究有着积极的影响。
作为社会科学家们进行比较分析的一个特定的政体范畴,极权政治对于研究人类政治生活中出现的某些独特的政权类型有着积极意义。然而,由于二战后长时期的冷战背景,使得研究者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往往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特别是当许多西方学者将社会主义纳入极权政体这一分析范畴时,这一术语遂变得愈来愈混乱,其学术性也被大打折扣。
民主、极权、威权三种政体的划分具有强烈的西方意识形态色彩,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它以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为摹本,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认识不无片面性。特别是民主政体和极权政体这两个术语具有意识形态色彩,这降低了其学术意义,局限了分类框架。

第2题:

问答题
试论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2000年真题]

正确答案: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处理继承问题必须遵循的普遍适用的准则,其既是继承立法的指导思想,也是解释、适用《继承法》的依据和出发点。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既是继承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继承法的首要原则。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法律确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②在公民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法律予以救济,国家以其强制力予以保护。
(2)继承权平等原则
继承权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在继承法中的落实,也是民法上平等原则的具体化。继承权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①继承权男女平等。
②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
③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④同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主要表现在:
①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的划分,除依据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以外,还依据权利义务关系。
②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③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遗弃、虐待、甚至故意杀害的行为的,其继承权依法丧失。
(4)限定继承原则
我国《继承法》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即继承人得仅于被继承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其义务。该原则的确立是为了打破传统上的“父债子还”原则。
(5)养老育幼、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利益原则
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继承法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对于未出生的胎儿,要保留其继承份额。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分割遗产时适当考虑各继承人的经济状况、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对家庭的贡献等各种因素,互相协商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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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试论人身自由的概念和意义。


正确答案: (1)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 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以人身保障为核心而构成的权利体系。
(2)人身自由是体现公民宪法地位的重要标志。
(3)人身自由是人类自身生存所必需的权力。
(4)人身自由的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第4题:

问答题
试论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正确答案:
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试论人身自由的概念和意义。

正确答案: (1)人身自由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 生活、社会生活的基础,是以人身保障为核心而构成的权利体系。
(2)人身自由是体现公民宪法地位的重要标志。
(3)人身自由是人类自身生存所必需的权力。
(4)人身自由的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解析: 人身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之一,它也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自由、正义、秩序是法律追求的三大基本价值,自由是人的本性,它是衡量国家的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的标准:“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同时要注意,此处的自由并不是毫无限制的自由,它也受到一定的制约,行使人身自由权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自由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第6题:

试论“脑死亡”的概念及现实意义。


正确答案:不可逆转的全脑功能丧失即脑死亡。其现实意义有:
1、有利于促进器官移植的开展;
2、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3、有利于科学地确定死亡,维护人的生命尊严;
4、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7题:

问答题
试论述组织市场的概念和特点。

正确答案: 组织市场又称组织机构市场,是指以某种组织(如公司,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为购买单位的购买者所构成的市场。 组织市场具有如下特点, 
(1)购买数量和金额都很大
(2)购买过程持续时间较长
(3)参与购买决策的人数较多且专业性强
(4)供需双方关系密切
(5)组织需求属引发需求(也称派生需求或衍生需求)
(6)需求缺乏弹性
(7)需求波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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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试论确定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正确答案: 确立行政主体这一行政法学上的基本概念,不仅能够明确行政权的归属,保障行政权的公正行使,确保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救济;同时对于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也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
(1)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2)是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
(3)是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需要。
(4)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

第9题:

问答题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2007年真题]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是民事主体对于智力创造所产生的知识性成果所享有的专有专用权利。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是与物权、债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性质是私权。其具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客体即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与有形财产相比较,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具有如下特性:
①具有一定的知识内容和表现形式。
②具有可分享性(可扩散性、可复制性)。
③具有永存性。
(2)知识产权是专有权
一项知识产品可以大量复制,广泛传播,但却只能设置一项知识产权。例如,同一种发明成果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
(3)知识产权是复合性权利
知识产权通常包含有多种权利内容。如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都包括了多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4)知识产权是有期财产权(时间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有时间上的限制,即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权利就自行消灭,作为其客体的智力成果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5)知识产权是域内法权(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专利权、商标权通常是由国内政府或其他专门机构授予的。一国授予的知识产权,只有在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的基础上,依据对等原则,才能获得他国的国内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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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问答题
试论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先后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发表重要谈话。
(1)内容:强调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即判断一切工作和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强调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强调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至少需要100年。
(2)意义:小平南方谈话,在重大历史关头,科学地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明确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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