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10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同时用银行代垫运杂费300元,款项尚未收到。甲企业所作会计分录的贷方应包括________。
A. 主营业务收入——乙企业10000
B.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C. 应收帐款——乙企业300
D. 银行存款
第1题:
企业本月销售甲产品 4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为 200 元,企业执行的增值税税率为 17%,货款尚未收到,则销售甲产品的应收账款为( )。
A.80 000 元 B.93 600元
C.13 600 元 D.66 400元
第2题:
企业购入材料一批,买价80 000元,增值税额13 600元,对方代垫运费1 600元(运费的增值税略)。货款、运杂费和增值税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入库。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
A.20638.80
B.21060
C.22932
D.23400
第4题:
甲企业3月5日赊销一批商品给乙企业,货款总额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因乙企业系甲企业的老客户,甲企业决定给予乙企业付款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若乙企业决定在3月18 将全部所欠款项付清,则支付的款项为( )元。
A.585000
B.573300
C.580000
D.579150
第5题:
甲企业销售给某公司一批产品共2500件,每件售价80元,共计200000元,增值税总额为34000元,同时甲企业为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货款尚未收到,则甲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
A.234 000元
B.234 500元
C.200 000元
D.200 500元
第6题:
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成本60000元,已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乙公司。
(2)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率17%,成本350000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0元。
(3)与丁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丁公司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丁公司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4)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700000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
(5)乙公司要求退回部分本年购买的A产品。退回的产品售价为20000元,销售成本为12000元,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
(6)收到丁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丁公司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到先征后返退回的增值税20000元。
(8)甲企业收到丁公司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
第7题:
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 000元,增值税额5 1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8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作出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第8题:
企业本月销售甲产品4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为200元,企业执行的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尚未收到,则销售甲产品的应收账款为( )。
A.80000元
B.93600元
C.13600元
D.66400元
第9题:
某企业销售A商品1000件,每件售价5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为购货方提供的商业折扣为10%,并代垫运杂费200元。该企业在这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A、50000
B、45000
C、52650
D、45200
第10题:
甲企业销售给某公司一批产品共2 500件,每件售价80元,共计200 000元,增值税总额为34 000元,同时甲企业为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货款尚未收到,则甲企业“应收账款”的人账金额为( )。
A. 234 000元
B. 234 500元
C. 200 000元
D. 200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