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第2题:
A.合同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是意定之债中的合意之债
B.合同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的给付行为
C.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效力一般只及于合同当事人
第3题:
债的特征有( )。
A.债的关系当事人都是特定的
B.债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以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C.债的诉讼时效期为4年
D.债是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
E.债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第4题:
第5题:
关于特定物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就已存在
B.对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一经选定,可转化为特定物之债
C.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灭失,债务人仍不能免除支付标的物的义务
D.特定物之债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
第6题:
A.债的发生依据包括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B.物权优先于债权,但是买卖不破租赁
C.债的客体是特定的行为
第7题:
关于合同与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之债是法定之债
B.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
C.只要合同成立便引起债的发生
D.合同是导致债发生的原因
E.合同之债是平等之债
第8题:
下列关于我国金融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金融债是在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
B.金融债专指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
C.银行可以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
D.金融债可以成为银行主动负债的工具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