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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在公司章程中应该规定的事项有( )。A.浮动股息率及其计算方法 B.优先股股东获得约定股息后,不可与普通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C.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D.优先股股东未足额获取的股息可以累积到下年度补发

题目
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在公司章程中应该规定的事项有( )。

A.浮动股息率及其计算方法
B.优先股股东获得约定股息后,不可与普通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C.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D.优先股股东未足额获取的股息可以累积到下年度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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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按照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包括( )。

A.采取浮动股息率
B.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C.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D.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答案:B,C,D
解析: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包括:采取固定股息率;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第2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Ⅱ.不得公开发行浮动股息率的优先股
Ⅲ.公司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5%的,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通知优先股股东,表决该事项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
Ⅳ.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但二者不得同次发行

A、Ⅰ,Ⅱ,Ⅳ
B、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

答案:A
解析:
A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Ⅰ,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Ⅱ,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一)采取固定股息率;(二)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三)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四)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二)项和第(三)项事项另行约定。 Ⅲ,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二)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四)发行优先股;(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Ⅳ,第六条 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 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第七条 相同条款的优先股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3题: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上市公司对章程中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修改时,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Ⅱ.一次性减资15%,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Ⅳ.上市公司应该在年报中披露优先股持股前10名的股东及其情况
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以上市交易和转让,但是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A:Ⅰ、Ⅱ、Ⅲ
B:Ⅰ、Ⅳ、Ⅵ
C:Ⅱ、Ⅲ、Ⅴ
D:Ⅱ、Ⅳ、Ⅵ
E: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Ⅰ、Ⅱ、Ⅲ三项,《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Ⅳ、Ⅵ两项,第51条规定,发行优先股的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当以专门章节披露已发行优先股情况、持有公司优先股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优先股的回购情况、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及行使情况、优先股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他与优先股有关的情况,具体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规定。Ⅴ项,第47条规定,优先股发行后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转让,不设限售期。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转让范围仅限合格投资者。第3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第4题:

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情形包括( )。
Ⅰ.上市公司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Ⅱ.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其他上市公司
Ⅲ.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非上市公司
Ⅳ.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
Ⅴ.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A.Ⅰ、Ⅱ、Ⅳ、Ⅴ
B.Ⅲ、Ⅳ、Ⅴ
C.Ⅰ、Ⅱ、Ⅴ
D.Ⅰ、Ⅱ、Ⅲ、Ⅳ
E.Ⅱ、Ⅳ、Ⅴ

答案:A
解析: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二)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
(三)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优先股后不再符合本条第(一)项情形的,上市公司仍可实施本次发行。

第5题:

以下应通过发审会特别程序审核的是(  )

A.非公开发行股票
B.发行可转债
C.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

答案:A,C,D
解析:

第6题: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

A.采取浮动股息率
B.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C.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D.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答案:B,C,D
解析: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一下事项: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2)项和第(3)项事项另行约定。

第7题: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交易及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Ⅱ.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Ⅲ.境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Ⅳ.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A.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第8题:

 下列关于优先股筹资规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条件之一是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B.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
C.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
D.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答案:A,D
解析:
”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之一,如果上市公司不是公开发行优先股,则不需要满足这个条件,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所以,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第9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事项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的有(  )。[2016年5月真题]
Ⅰ.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8%的普通股股份
Ⅱ.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
Ⅲ.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
Ⅳ.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普通股事项
Ⅴ.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

A.Ⅱ
B.Ⅰ、Ⅳ
C.Ⅲ、Ⅳ、Ⅴ
D.Ⅱ、Ⅳ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行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是( )。

A.采取固定股息率
B.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C.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D.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可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2014年起实行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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