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2016年)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手机研发和制造的高科技企业。2015年,甲公司将手机的制造外包给乙公司。此后,市场上发生多起甲公司的手机电池爆炸事件,给用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甲公司详细调查后发现,乙公司提供的手机电池质量不合格,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甲公司将手机的制造外包给乙公司后面临的风险有( )。A.法律风险 B.运营风险 C.市场风险 D.技术风险

题目
(2016年)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手机研发和制造的高科技企业。2015年,甲公司将手机的制造外包给乙公司。此后,市场上发生多起甲公司的手机电池爆炸事件,给用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甲公司详细调查后发现,乙公司提供的手机电池质量不合格,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甲公司将手机的制造外包给乙公司后面临的风险有( )。

A.法律风险
B.运营风险
C.市场风险
D.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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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建造贸易大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自行将该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任务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遂进场施工。甲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公司将其中部分支付给丙公司。后因甲公司提供的图纸存在设计问题,丙公司和乙公司相继被迫停工。甲公司诉至法院。经查,丙公司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部分施工任务分包的行为构成违约

B.丙公司可以将自己的施工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企业

C.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停工的违约责任

D.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赔偿停工损失


参考答案:A, D

第2题:

某工程由甲建筑公司总包,后甲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以下关于《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有该证即可施工

B.只要乙公司有该证即可施工

C.甲和乙都有该证方可组织施工

D.甲和乙都能保证安全即可施工


正确答案:C

第3题:

甲公司是一家手机生产企业,该企业将所有手机的电池生产授权给一个供应商,由该供应商负责甲公司所有手机电池的配置,甲公司采取的这种货源政策的优点有( )。

A.能够取得更多的知识和专门技术

B.允许采用外部专家和外部技术

C.便于信息的保密

D.甲公司能够就规模经济进行谈判


正确答案:BD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甲公司将所有手机的电池生产授权给一个供应商,采用的货源策略是由供应商交付一个完整的子部件。
优点:(1)允许采用外部专家和外部技术;(2)可为内部员工安排其它任务;(3)采购主体能够就规模经济进行谈判。
缺点:(1)第一阶供应商处于显要地位;(2)竞争者能够使用相同的外部企业,因此企业在货源上不太可能取得竞争优势。
选项A属于多货源策略的优点,选项C属于单一货源策略的优点。(参见教材113页)
【该题针对“在战略实施中的策略采购”知识点进行考核】

第4题:

(2018年)甲公司将某项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后,乙公司又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丙公司。丙公司完成的分包工程因存在重大技术缺陷,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下列关于各方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丙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C.应由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公司自担损失

答案:C
解析:

第5题:

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详解】《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根据该条规定,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有效,故选项A错误。第三人丙公司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乙公司向发包人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丙公司有权对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分包人丁公司追偿,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据此,发包人甲公司有权要求实际施工人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据此,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第6题:

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有()。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参考答案:B,C,D

第7题:

乙公司为一家知名的家具销售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实木家具制造企业,甲公司授权乙公司以乙公司自己的名义按约定的价格对外代理出售某一批次的实木家具。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合同之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批家具出售给对此不知情的丙公司。后由于实木家具市场价格下跌,丙公司不愿履行合同。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的存在
B.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后,甲公司只能选择介入合同
C.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后,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D.若丙公司在订立合同之时如果知道甲公司的存在就不会订立合同,那么甲公司无权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合同法》第403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此外,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也可以不行使介入权,仍然由受托人处理因第三人违约而产生的问题。由此可知,选项ACD正确,B选项错误。

第8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购买15部手机,单价2000元。乙公司同意卖手机给甲公司,但认为价格偏低,要求每部手机增加10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为是(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A

第9题:

(2016年)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屏幕,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红星公司购进。在与红星公司洽谈过程中,乙发现红星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屏幕和电池的合同。事后,红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屏幕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电池,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本案中,下列关于乙与红星公司所签购买电池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合同效力待定
B.该合同可撤销
C.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无效
E.该合同成立

答案:D,E
解析:
(1)乙代理甲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的手机电池买卖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已成立;因乙对购买手机电池没有代理权,故该合同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2)该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思。本题中,甲公司予以拒绝,故合同的效力后确定为无效。

第10题:

甲公司将某项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后,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有资质的丙公司。丙公司在工作过程中,存在重大技术缺陷,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下列关于损失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乙公司承担责任
B.应由丙公司承担责任
C.乙公司、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责任,丙公司对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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