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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是某企业的高管人员,2019年1、2月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0元,从中支付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1800元、企业年金500元; (2)1月取得2018年的年终奖60000元; (3)2月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20000元; (4)2月取得持有2年股权的某上市公司分配红利所得16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本人是独生子,其父母均为58岁。李某有一个3岁半的上幼儿园的儿子,子女教育支出选择由李某100%扣除且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李某已将上述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李某上一年度月平

题目
李某是某企业的高管人员,2019年1、2月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0元,从中支付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1800元、企业年金500元;
(2)1月取得2018年的年终奖60000元;
(3)2月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20000元;
(4)2月取得持有2年股权的某上市公司分配红利所得16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李某本人是独生子,其父母均为58岁。李某有一个3岁半的上幼儿园的儿子,子女教育支出选择由李某100%扣除且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扣。李某已将上述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李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8000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预扣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预扣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方法,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3%,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2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1月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李某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2月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出版社预扣预缴李某稿酬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年金限额=4500×3×4%=540(元)>实际缴付的500元,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李某父母未满60岁,李某不能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李某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30000-1800-500-5000-1000=21700(元)
工资薪金适用3%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1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1700×3%=651(元)。
(2)年终奖平均各月: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年终奖应纳税额=60000×10%-210=5790(元)
(3)李某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1800-500-5000-1000)×2=43400(元)
预扣率10%,速算扣除数2520,2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3400×10%-2520-651=1169(元)
(4)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1-20%)×70%×20%=2240(元)
(5)由于持股时间超过1年,所以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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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李某2007年3月成立了合伙企业,2007年7月马某欲加入张某、李某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 )是马某入伙时应满足的条件。

A.马某应向张某、李某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B.马某对入伙前的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张某、李某一致同意,并与马某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D.张某、李某向马某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入伙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D是正确答案。

第2题:

  李某被某公安局机关错误羁押期间死亡,下列人员中无权提出国家赔偿的是

A.李某的妻子

B.李某的母亲

C.李某的成年儿子

D.李某的成年弟弟


  参考答案: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本题中李某的妻子、母亲及儿子为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提出国家赔偿。李某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其无权提出赔偿。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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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1~5问题: 李某2010年5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 000元; (2)取得股息收入1 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 (3)取得稿酬收入5 000元; (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 000元,并将其中的5 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A.李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B.支付稿酬的单位应代扣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 C.李某的稿酬收入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D.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


正确答案:B
A劳务报酬的扣除额为20 000×20%=4 000(元),李某的稿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扣除额为2 000元。 

第4题:

李某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8年7月,该企业支付给李某薪金为8 700元,同时李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800元。计算该外商投资企业、派遣单位扣缴李某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李某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外商投资企业应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额
=(8 700-2 000)×20%-375
=965(元)
(2)派遣单位应扣缴李某个人所得税额
=800×10%-25
=55(元)
(3)李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8 700+800-2 000)×20%-375
=1 125(元)

第5题:

中国公民李某是某IT企业的高管人员,2013年1月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0元,当月取得2012年的年终奖50000元,企业为其负担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款中的3000元; (2)向林科院提供了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40000元; (3)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18000元,后追加印数,取得追加印数稿酬2000元; (4)担当一家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但未在其任职,取得不含税董事费收入50000元; (5)取得持有股权2年的某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 (6)在出访法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法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20000欧元,(1欧元=8元人民币),在法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3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取得的当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企业承担的部分); (3)李某提供专有技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李某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李某在法国取得的版权收入回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5%-1005=5620(元)
(2)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平均各月: (50000+3000)÷12=441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3000×10%-105=5195(元)
李某年终奖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195—3000=2195(元)
(3)提供专有技术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20%=6400(元)
【提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加征或减征的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虽然超过了20000元,但不适用畸高收入加成征收的方法。
(4)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2000)×(1-20%)×20%×(1-30%)=2240(元)
(5)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7000)×(1-20%)]/68%=50588.24(元)应纳税额=50588.24×40%-7000=13235.29(元)
(6)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5%×20%=1000(元)
(7)版权收入不同于稿酬所得,应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范畴;在法国版权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抵扣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0000×8×(1-20%)=128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28000×20%=25600(元)
因为在法国缴纳的23000元个人所得税小于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扣除限额25600元,所以,在法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00元可全额抵减,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5600-23000=2600(元)。

第6题:

中国公民李某为境外某外国企业高管人员,2009年李某在外国企业每月工资12000元。2008年8月李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约定可以在2009年8月份行权,2009年6月由于李某急需资金,该期权在行权前转让。转让收入500000元人民币。按我国税法规定,李某2009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54845

B.112780

C.220245

D.224580


正确答案:D
解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人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4800)×20%-375]×11+[(12000+500000-4800)×45%-15375]=1065×11+212865=224580(元)

第7题:

李某、陈某、高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企业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该企业购买了一套商用房屋,但是高某伪造相关文件到市房产局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高某。李某、陈某欲提起行政复议,撤销房产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案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是()。

A、李某和陈某

B、李某

C、陈某

D、该合伙企业


答案:D

第8题:

某企业铺设电缆,施工中没有设立警示标志致使李某受伤,对此承担责任的是()

A、该企业

B、李某

C、路政

D、该企业和李某


参考答案:A

第9题:

职工李某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李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15天,李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李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李某回厂上班。同时,原企业与李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李某回厂,但该合资企业以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请问:

(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某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李某只以口头形式在15天前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该合资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0题:

高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儿子小山跟随高某生活。妻子李某一年之后再嫁,有了自己的家庭,并生育一个女儿小林。李某于2013年因急病去世,此后没多久,高某因一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李某和高某均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小山只能继承高某遗产,而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B.小山可以继承高某遗产,也可以继承李某遗产
C.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但是应该比小林的少
D.小山可以继承李某遗产,而且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E.小山是否可以继承李某遗产,应该由小林和李某现任丈夫决定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离婚对子女的法律后果。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离婚不能改变子女的继承关系,因此,小山既能继承高某的遗产,也能继承李某的遗产,而且分得的份额应该和小林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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