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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题目
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意思表示内容与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故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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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应该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B、为便于隐匿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较大数量的毒品委托给乙保管,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答案:A,B,C,D
解析:根据200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取得的共识,“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即既可能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代卖),也可能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代购)。A选项的结论是“成立贩卖毒品罪”,说法不严谨。虽然司法部参考答案为正确选项,但与犯罪构成原理以及司法实践不一致。
制造毒品指使用毒品原植物制作成毒品,包括精制、转化、调制毒品。同样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形成的共识,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是制造毒品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行为人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他人保管时,行为人为间接持有,他人为直接持有。所以C选项中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实施四个行为中多个行为时,也只成立一罪,如果走私、贩卖毒品不是同一宗,则数量累加,如果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则只成立走私贩卖毒品罪,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因此答案为A,B,C,D选项。

第2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毒贩乙雇请甲将毒品由A市运往B市,由于B市正大力打击毒品犯罪无法出手,乙又让刚到B市的甲将毒品运回A市,甲构成运输毒品罪
B:甲为了吸食而买进毒品后,由于戒毒成功将手头剩余的毒品低价出卖,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甲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C:甲居住在A地,去B地出差期间为了自己吸食购买了10克海洛因,将毒品带回A地,经过安检时被发现,甲构成运输毒品罪
D:警察从甲家中查获150克海洛因,甲交代是女友乙保管的,乙供称是她所有,是前男友丙给她供吸食之用的。乙确实有毒瘾。但无法找到丙,乙的供述不能证实。甲、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

答案:A,D
解析:
【考点】毒品犯罪。详解:A选项,从结局上看没有变更毒品所在地却使毒品的所在地曾经发生了变化的行为,也成立运输毒品罪;B选项,非法出售毒品不以营利为目的,应构成贩卖毒品罪,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入选;C选项,为了自用而携带不构成运输毒品罪;D选项,无法证明来源,故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3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掺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但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可撤销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属于违法标的物,不论实际交付的是不是毒品,该买卖合同在订立时都是无效的。

第5题: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自己用于吸食的毒品低价卖给别人的,虽然没有营利的目的,仍构成贩卖毒品罪
B:乙明知王某要制造毒品,还向他大量出售易制毒物品,乙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C:丙买来毒品后,为了增加重量,将一些头痛粉碾碎后掺入毒品中。丙构成制造毒品罪
D:丁知道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不知道具体种类,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详解:选项A:贩卖毒品罪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故甲仍然构成贩卖毒品罪。选项B:乙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只有不知道对方的用途而出售的,才认定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选项C:丙这种行为没有制造出新的毒品,所以不构成制造毒品罪。选项D:丁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即可构成贩卖毒品罪,不要求认识到毒品的具体种类。

第6题:

甲、乙口头达成协议,甲从乙处购买一批毒品,为了躲避监管,二人签订了一份面粉买卖合同。关于该面粉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面粉买卖合同并非甲、乙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属于虚假意思表示行为,合同无效。

第7题:

甲、乙通过向丙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下列不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B: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答案:A
解析:
贩卖毒品罪在主观上要求必须有贩卖的故意,甲是为了自己吸食毒品而购买的,因此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乙是为了贩卖而贩卖的,当然构成贩卖毒品罪。丁利用丙介绍毒品买卖获利,自然也是贩卖毒品罪。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中获利,与丁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因此,仅有甲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第8题:

甲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在乙等车时趁其不意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财物,甲构成抢夺罪。()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是面粉,对乙谎称是海洛因,交付乙贩卖的,甲构成诈骗罪(间接正犯),乙无罪
B.甲在一次走私活动中,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物品的,应按走私毒品罪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
C.甲本想盗窃普通财物,但盗窃财物后才发现是毒品,进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应以盗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并罚
D.甲唆使乙为自己提供吸毒场所,乙为其提供了吸毒场所的,乙成立容留吸毒罪,但甲不成立容留吸毒罪的教唆犯

答案:A,B,C,D
解析:
①误将假毒品当作毒品贩卖的,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明知不是毒品而欺骗他人说是毒品以获取利益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以诈骗罪论处。A 选项正确。②B、C 选项正确。③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事先管理、支配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吸毒者本人不能成立该罪的共犯。D 选项正确。

第10题:

(2014年)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但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效
B.可撤销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属于违法标的物,不论实际交付的是不是毒品,该买卖合同在订立时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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